如何申請小農加工場?作業面積上限60坪,僅限農友農民團體 ... | 小型食品加工廠
12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草案[1],賦予小農加工正式法源,農委會昨(10)日說明草案內容,農林水產的加工室內面積以200平方公尺(約60坪)為限(冷鏈及囤貨區域不在此限),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限制室內作業區面積等於是限制規模,加上申請人必須為農民、農民團體,原料也必須100%國產,杜絕農地工廠出現的可能性。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國內農產品有三到四成用作加工,許多農民已有合乎規範的加工設備,進行初級加工,取得證照可讓農民提高農產品價值,增加收入,此證照也能溯源,進而也提高對消...
12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草案[1],賦予小農加工正式法源,農委會昨(10)日說明草案內容,農林水產的加工室內面積以200平方公尺(約60坪)為限(冷鏈及囤貨區域不在此限),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限制室內作業區面積等於是限制規模,加上申請人必須為農民、農民團體,原料也必須100%國產,杜絕農地工廠出現的可能性。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國內農產品有三到四成用作加工,許多農民已有合乎規範的加工設備,進行初級加工,取得證照可讓農民提高農產品價值,增加收入,此證照也能溯源,進而也提高對消費者的保障。
漁產也納入小型加工場的核准範圍(上下游資料照)農民或農民團體通過考試、設備及原料符合規定才可申請過去加工場登記歸經濟部,而食安管理歸食藥署,本次增訂《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8條,作為納管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之上位法源,未來農產品的初級加工場權責機關將由農委會負責,法案上路後,由各地方政府受理申請及發證。
未來農民或農民團體必須先完成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員衛生的教育訓練40小時以上,並通過考試,加工設施符合GHP第一章及第二章規定,原料使用國產溯源、產銷履歷、有機驗證、有機轉型期等農產品,方可申請登記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
農民必須先向各地公所取得農地的容許使用,再比照衛福部衛生標準蓋合法加工室,最後向地方政府登記取證,發給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後,此證可在網路上追溯生產資訊。
農地加工場以200公尺為限,防範變相農地工廠對於在原有農地上之農舍內做初級加工的農民,農糧署運銷加工組科長尤俊人說明,法定農舍內僅供住宿用,若要取得合法加工使用,要向各地的農業及建管單位申請用途變更及容許使用,並符合原料、加工方式及衛生標準等條件,則可申請。
農糧、水產、林產類加工作業區,用途登記則必須為「農糧產品加工室」、「水產品初級加工設施」、「林業機具室」,而農林水產的加工室內面積以200平方公尺為限。陳吉仲說明,冷鏈及囤貨區域不在此限,限制室內作業區面積等於是限制規模,也是為了防範農地工廠重演。
對於外界質疑此法上路是變相開放農地工廠,陳吉仲表示,此法僅是讓小規模農民能取得工廠執照,以便有更多銷售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