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契約常見陷阱你中招幾項? | 預售屋注意事項2019
開心尋到心目中的好房準備簽約,假如是購買預售屋,房子尚未蓋好,有許多看不見的地方,這時簽約就要更加小心,預售屋契約常見的陷阱要注意,別一失足成千古恨。圖/買預售屋簽約時可要多加留心,完工日期、違約金都易產生糾紛。│契約可免費借閱看好看滿再簽約買房簽約是大事,從2015年修法後,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一點就是賣方須提供至少5日的契約審閱期,如建商在契約裡標有「已充分閱讀故放棄審閱期」等字樣都是違法。另外,現在有些建商都會變相收取訂金或是押金才能借閱契約,但其實規定不...
開心尋到心目中的好房準備簽約,假如是購買預售屋,房子尚未蓋好,有許多看不見的地方,這時簽約就要更加小心,預售屋契約常見的陷阱要注意,別一失足成千古恨。
圖/買預售屋簽約時可要多加留心,完工日期、違約金都易產生糾紛。│契約可免費借閱 看好看滿再簽約買房簽約是大事,從2015年修法後,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一點就是賣方須提供至少5日的契約審閱期,如建商在契約裡標有「已充分閱讀故放棄審閱期」等字樣都是違法。
另外,現在有些建商都會變相收取訂金或是押金才能借閱契約,但其實規定不須付任何費用就能攜回審閱,民眾可以免費借閱合約回家看個仔細。
圖/簽約前至少要有5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坪數找補寫清楚 不足、超過百分之三都可解約預售屋因為看不到實際坪數,未來成屋後坪數若有落差,規定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最多找補不超過百分之二,且誤差百分之三者,買方得解除契約。
所謂的「誤差」應是超過、不足,通常建商只會寫不足百分之三可解約,但是未寫超過百分之三也能解約,試想假如百分之二的價款無法負擔,或是超過坪數都灌在公設,付錢又不常使用,當然就想解約還比較划算。
例:買權狀100坪預售屋,每坪20萬元狀況1: 成屋實際坪數為101坪(超過2%內),買方補20萬狀況2:成屋實際坪數為102.5坪(超過2%以2%計),買方補40萬狀況3:成屋為實際坪數98坪(按比例計算),建商要退40萬元狀況4:成屋實際坪數多於103坪(超過3%)或少於97坪(不足大於3%)都可以主張解約。
│車位尺寸差很大 性質影響獨立買賣可否民眾買房簽約時對於土地、建物的部分都會張大眼看清楚,卻少確認車位資訊,除了要確定所在的樓層位置、尺寸大小及形式(平面、機械)很重要,建商通常會標示長寬,但少了高度,假如是開休旅車,高度就更顯重要,別花錢卻不能使用後悔來不及。
若沒有買車位的人還要小心,車道是由持有車位的住戶持分、還是社區全體住戶負責持分、避免平常沒有使用到還要多花冤枉錢。
圖/買車位建商通常只會標明位置跟長寬,但是高度不夠可不能停放休旅車等車輛。│建材品牌不明說 消費者自己顧權力建商口中附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