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加可減機制 | 地鐵加價2019
可加可減機制(FareAdjustmentMechanism,簡稱「FAM」)是港鐵公司[1]現行調整票價[2]的機制,取代了兩鐵合併[3]前的票價自主權。背景[]由於鐵路營運涉及龐大資本性投資,因此九廣鐵路公司[4]及地鐵有限公司[5]過去一直以來在法例或營運協議下有釐訂票價自主權,在調整票價時並不需要向政府申請。兩間鐵路公司在業務合併前最後一次調高票價是在1997年,其後兩鐵因應社會及經濟情況一直凍結票價。政府透過實行兩鐵合併[6],引入機制取代其票價自主權,是商討合併五個範疇之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於2006年[7]4月11日[8]公佈機制初步方案[...
可加可減機制(Fare Adjustment Mechanism,簡稱「FAM」)是港鐵公司[1]現行調整票價[2]的機制,取代了兩鐵合併[3]前的票價自主權。
背景[]由於鐵路營運涉及龐大資本性投資,因此九廣鐵路公司[4]及地鐵有限公司[5]過去一直以來在法例或營運協議下有釐訂票價自主權,在調整票價時並不需要向政府申請。兩間鐵路公司在業務合併前最後一次調高票價是在1997年,其後兩鐵因應社會及經濟情況一直凍結票價。
政府透過實行兩鐵合併[6],引入機制取代其票價自主權,是商討合併五個範疇之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於2006年[7]4月11日[8]公佈機制初步方案[1]。經過立法會討論及地鐵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地鐵公司(兩鐵合併後將改為港鐵公司)同意放棄其票價自主權,改為採用一個直接驅動方式的票價調整機制,由2007年[9]12月2日[10]兩鐵合併當日生效。
港鐵現時是按與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及生產力因素掛鈎的方程式,釐定票價調整幅度。在該票價調整機制下,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及工資指數變動都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資料,生產力因素是雙方預先議定的數值。票價調整機制採用了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亦已反映了香港宏觀經濟狀況及某程度上市民負擔能力。
機制內容[] 每年只可以檢討票價一次 港鐵公司[11]必須按機制調整票價 個別票價加減幅度不可超越平均加或減幅的15%。如整體票價調整幅度少於1.5%,便會轉入下年度票價檢討中一併實行 2013年起為加入封頂安排,封頂水平是直接參考前一年第四季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數按年變動。如整體票價調整幅度多於此變動,便會轉入下年度票價檢討中一併實行 票價調整須在檢討票價同一年6月實施 票價調整機制會因應政府或合併後港鐵公司[12]要求,每五年檢討一次票價調整機制適用於所有受管制票價,包括:
以下票價除外:
啟動機制[]與專營巴士不同,鐵路可加可減機制毋須經過行政會議及立法會審議,只要「整體票價調整幅度」介乎 +/-1.5% 便可自動啟動機制調整票價。按照政府與港鐵公司於2007年8月簽訂的《營運協議》所載有關票價調整機制的程序,港鐵須向政府提交兩份由獨立第三者簽發的專家證明書,以證明票價調整符合有關機制規定。港鐵公司亦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