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系 | 大學多元學習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學士班多元學習課程實施辦法 九十四年三月二日系務會議通過九十四年五月廿五日系務會議修訂九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系務會議修訂一0一年十月四日系務會議修訂一0四年十二月十日系務會議修訂一0五年十一月廿四日系務會議修訂一0七年十二月六日系務會議修訂 壹、 主旨為鼓勵東吳大學政治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積極參加學術活動,自九十四學年度起本系「多元學習」納入正式課程,規劃為壹學分必修課,特制訂本辦法。 貳、 實施辦法一、 認證學生於修業期間參與專題演講、研討會等學術活動,並作為...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學士班多元學習課程實施辦法
九十四年三月二日系務會議通過九十四年五月廿五日系務會議修訂九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系務會議修訂一0一年十月四日系務會議修訂一0四年十二月十日系務會議修訂一0五年十一月廿四日系務會議修訂一0七年十二月六日系務會議修訂
壹、 主旨
為鼓勵東吳大學政治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積極參加學術活動,自九十四學年度起本系「多元學習」納入正式課程,規劃為壹學分必修課,特制訂本辦法。
貳、 實施辦法
一、 認證學生於修業期間參與專題演講、研討會等學術活動,並作為審核畢業資格之依據。
二、 學生必須於修業年限內獲得本系舉辦之學術及其他活動認證達規定點數,始符合畢業資格。
二、 本系舉辦學術活動係指「專題演講」與「研討會」。
(一) 專題演講認證計算方式:每參加一場次獲認證一點。
(二) 研討會認證計算方式:每參加一場次獲認證一點。
四、 認證規定
(一) 學生畢業前成績登錄時集滿十六點,始獲得壹學分成績。成績分數之給予,請詳參附錄之分數對照表。如未於成績登錄規定時完成必要點數,應於畢業前補足,方符合畢業資格。補修分數之給予以十六點數記之。
(二) 轉學(系)生因修業年限關係,其點數取得依比例降低,二年級轉學(系)同學,需於畢業前集滿十一點數;三年級轉學(系)同學,需於畢業前集滿六點數,方取得壹學分畢業資格。其分數之給予按附錄之分數對照表依比例計算之(外系雙修本系學生,需於成績登錄時集滿十六點數,方取得壹學分畢業資格)。
五、 學生須確實遵守參與本系學術活動規定
(一) 請務必攜帶學生證出席本系學術活動。開始入場時將學生證交給活動助理認證簽到,並於活動結束後認證簽退。簽到簽退於活動當場認證始能生效,簽到簽退缺一者,不予認證。
(二) 學生參加學術活動遲到或早退(各十五分鐘)以及中途離席者,將不予認證。
(三) 學生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