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 | 各國邦交國數量
中華民國外交是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其與邦交國的外交關係在過去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1],自1988年李登輝繼任總統之後則改採務實外交而不再強求中國代表權[2]。目前中華民國與世界15個主權國家擁有正式外交關係,其餘國家則因一個中國政策而不承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部分無邦交國家維持往來,視情形互設代表機構。由於國際社會普遍接受一個中國政策,世界上沒有主權國家同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建立邦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參與的國際組織當中(世界貿易組織、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
中華民國外交是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其與邦交國的外交關係在過去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1],自1988年李登輝繼任總統之後則改採務實外交而不再強求中國代表權[2]。目前中華民國與世界15個主權國家擁有正式外交關係,其餘國家則因一個中國政策而不承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部分無邦交國家維持往來,視情形互設代表機構。
由於國際社會普遍接受一個中國政策,世界上沒有主權國家同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建立邦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參與的國際組織當中(世界貿易組織、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等),中華民國則使用「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中華臺北」等權宜名稱名義加入[3]。此外,中華民國雖無聯合國會籍,但是仍然積極試圖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4]、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等國際組織與機構[5][6]。
在與中華民國保持正式外交關係的15個國家中,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和梵蒂岡4國的建交時間在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前,其餘11國的時間在遷臺之後。
已裁撤代表機構的國家和地區
大陸時期[編輯]1917年,中華民國北洋政府與德國斷交,並對德、奧宣戰,從而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中國作為戰勝國出席巴黎和會,但因五四運動,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7]。1928年6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發動了一場以修訂不平等條約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恢復關稅自主權、取消治外法權、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鐵路利權、內河航行權、沿海貿易權等。1929年7月,張學良收回蘇聯控制的中東路時[8],引發了中東路事件,導致蘇聯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斷交。蘇軍沿中東路一線向中國進攻。中國軍隊損失巨大,被迫請求停戰,並簽訂了《中蘇伯力會議議定書》,恢復了蘇聯在1929年7月10日以前在中東鐵路的一切權益。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對德、意、日宣戰,加入同盟國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1942年,中華民國與英國和美國的不平等條約廢除,英美放棄在華的租界、領事裁判權、駐兵權、內河航行權[9]。二戰結束後,中國作為戰勝國,收復了被日本占領的東北,並開始統治臺灣,也參與創建了聯合國並成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10]。
在大陸時期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