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 | 彰化直轄市
2010年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俗稱五都改制[1]、五都升格[註1][2]、或逕稱為縣市合併[3],為中華民國政府調整其行政區劃,將原臺灣省轄部份縣市改制、合併改制或與原有直轄市改制為新直轄市的措施,於2010年12月25日實施。這也是臺灣在1950年設置5市16縣後,首次大規模的行政區劃調整。臺灣現今之行政區劃成型於日治中期的1920年代,當時日本當局針對全台灣劃分為臺北州、新竹州、臺中州、臺南州、高雄州等五州以及花蓮港廳、臺東廳、澎湖廳等三廳。1945年二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期後,沿用日治時期既有之...
2010年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俗稱五都改制[1]、五都升格[註 1][2]、或逕稱為縣市合併[3],為中華民國政府調整其行政區劃,將原臺灣省轄部份縣市改制、合併改制或與原有直轄市改制為新直轄市的措施,於2010年12月25日實施。這也是臺灣在1950年設置5市16縣後,首次大規模的行政區劃調整。
臺灣現今之行政區劃成型於日治中期的1920年代,當時日本當局針對全台灣劃分為臺北州、新竹州、臺中州、臺南州、高雄州等五州以及花蓮港廳、臺東廳、澎湖廳等三廳。1945年二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期後,沿用日治時期既有之行政區劃範圍,將州、廳重新切分為數縣,縣之下的鄉、鎮則直接承襲日治時期之庄、街,邊界無大幅調整;但原有的州轄市脫離縣,改為與縣同級的省轄市,同時增設隸屬於縣之下的縣轄市,埋下後來調整行政區的遠因。
在臺灣戰後時期之初,臺灣人口最多的臺北市人口也僅30萬餘(詳見臺灣城市歷史人口),市的行政區比起市區大上許多。但隨著半世紀的發展,至2010年人口超過百萬的都會區就有五處,當年的行政區就顯的過度狹小。期間雖有部份縣的鄉鎮併入市,但仍有造成市區連綿至鄰近縣份、但分屬不同縣市管轄之窘境。又由於省轄市與縣所能獲得之補助款不同,往往導致縣市界兩側無論在基礎建設、教育、交通有顯著不同的情況,於是陸續有行政區大幅改制的呼聲。
改制經過[編輯]1997年,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發表計畫,預定將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當時的兩省兩市重新劃分為六省三市一特區,但未實現。此後陸續有政治人物提出相關見解,例如「三都十五縣」(馬英九)、「四省兩特區雙首都」(呂秀蓮)及「六星計畫」(謝長廷)。其共同點在於整併過多的縣、擴大既有市的範圍、以及中部再設一處直轄市。
「三都十五縣」的推動[編輯]是次行政區改制,根本上繼承自三都十五縣構想,其最初為2000年連戰首度參選中華民國總統時所推出的政見之一。爾後,復為馬英九擔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期間所提之政見,於就任中華民國總統(2008-2016)後成為重大施政方針之一;大致方向為臺灣北、中、南各設一直轄市,其餘省轄市與縣合併。
馬英九上任總統後推動《地方制度法》修訂,賦予地方縣市政府經議會同意後有權申請升格,再由中央政府做最後定奪。由於《地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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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市合併,彰化縣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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