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話口氣超差,怒嗆「我一定會告死你」也算恐嚇罪嗎?專業律師 ... | 恐嚇罪容易成立嗎
最近花蓮有一個檢察官被起訴恐嚇,牽連的警察由於「口氣尚稱平和、事後深表悔悟」,獲得緩起訴處分。怎樣會成立恐嚇罪?口氣會影響恐嚇罪的成立嗎?恐嚇罪要成立,有兩個條件:1.針對「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刑法恐嚇罪要成立,必須針對這幾個事項進行恐嚇才會成立;如果跟這些事情無關,即便咒罵的再兇,都不會成立恐嚇。例如,「你如果不跟我走,我就暴雷你最新電影的結局!」,或是「你不接電話,我就繼續狂打100通」,這個後果跟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都沒有關係,不會成立恐嚇。恐嚇不見得要講的很具體(例如我...
最近花蓮有一個檢察官被起訴恐嚇,牽連的警察由於「口氣尚稱平和、事後深表悔悟」,獲得緩起訴處分。怎樣會成立恐嚇罪?口氣會影響恐嚇罪的成立嗎?
恐嚇罪要成立,有兩個條件:
1.針對「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刑法恐嚇罪要成立,必須針對這幾個事項進行恐嚇才會成立;如果跟這些事情無關,即便咒罵的再兇,都不會成立恐嚇。
例如,「你如果不跟我走,我就暴雷你最新電影的結局!」,或是「你不接電話,我就繼續狂打100通」,這個後果跟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都沒有關係,不會成立恐嚇。
恐嚇不見得要講的很具體(例如我要傷害你、我要搶你錢),如果依照案件背景可以得知恐嚇的內容是針對生命、身體權利等,也會成立恐嚇。
例如,在一個借款糾紛之中告訴對方「你不要說到時候你出事我沒跟你講喔」,雖然會出什麼事他沒明講,可是在一般人也都知道會是傷害人的內容,因此成立恐嚇。(參考高雄高等法院107年上易字第146號判決)
2.做出「恐嚇」的行為根據我國的法院判決,只要「足以讓人心生畏懼」的行為,都是恐嚇。(參考台中高等法院106年上易字第209號判決、台南高等法院105年上易字第713號判決等)。
至於怎樣的程度足以讓人心生畏懼?法院是認為,要「依照社會通念」。也就是說,要一般人覺得會害怕的程度,才叫做恐嚇。
例如,你傳簡訊說「小心我讓你死得很難看」、「小心我烙人來打你」,一般人都可以想像是危害生命、身體並且害怕,因此是恐嚇。(參考台中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835號判決)
又例如,一般人都會認為鋁棒具有危險性,你拿著鋁棒在別人面前作勢揮來揮去就是恐嚇。(參考高雄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88號判決)
如果是行使法律權利,就不構成恐嚇,例如「我要告死你!」
雖然讓對方心生畏懼就算恐嚇,但是我國法院認為,如果這個不利的結果是告知要提起訴訟,就不構成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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