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十公尺紅線的秘密 | 警署交字第1000194138號函
一、依法劃設紅線的困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1項2款規定:「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此規定在2022年4月30日起禁止民眾檢舉紅黃線違停後,意外受到關注,因為此項違規仍允許民眾檢舉(7條之1第1項13款)。不過,因「交叉路口十公尺內」之認定問題,產生「公益檢舉人」檢舉、警察卻不予舉發之情形。 台中許多路口紅線不足十公尺。曾因有路口未劃紅線、常遭違停影響視線,向市長信箱陳情劃設紅線提醒駕駛人注意,交通局卻回覆「依規交岔路口...
一、依法劃設紅線的困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1項2款規定:「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此規定在2022年4月30日起禁止民眾檢舉紅黃線違停後,意外受到關注,因為此項違規仍允許民眾檢舉(7條之1第1項13款)。不過,因「交叉路口十公尺內」之認定問題,產生「公益檢舉人」檢舉、警察卻不予舉發之情形。
台中許多路口紅線不足十公尺。曾因有路口未劃紅線、常遭違停影響視線,向市長信箱陳情劃設紅線提醒駕駛人注意,交通局卻回覆「依規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即使無紅線亦不得臨停,並不影響警察執法效力,倘有車輛於交岔路口違停,影響交通安全,請逕行通報警察機關取締」,而不願劃設紅線。聽派出所員警說,警察曾報請交通局劃紅線,但交通局就是不劃。據推測,路口附近有村里長辦公室,劃紅線的阻力很大。
紅線的劃設一向易受政治力干預。蘋果新聞網2017/07/09「是否禁停車吵翻天 交通局:轉彎處10公尺是關鍵」曾報導:鄰長門口紅線遭塗銷,民眾朱男「向里長、議員到市長信箱無數次陳情留言」,投訴「交通局包庇不處理」,待交通局要補繪路口十公尺紅線,卻因鄰長阻擾,只補繪了9公尺;一個月後,交通局要再度補繪,鄰長又干擾,「最後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親自督軍,終於完成巷道轉彎處10公尺的紅線劃設」。
由此可知,倘若沒有「無數次陳情留言」的毅力,以及交通局長願意介入,恐怕路口十公尺紅線也劃不起來。連「提醒性質」的紅線(法律已明定路口十公尺禁停),鄰里長都能阻擾,台灣政府的行政效能可見一斑。
不過,更深層的問題是,路口有劃紅線,但紅線不足十公尺。特別路口有截角時,紅線感覺特別短。陳情市長信箱才得知,台中市交通局關於「交岔路口十公尺」,是「參照92年9月15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運安字第0920007082號函」,「自兩側路緣交叉頂點起算左右各十公尺」。若路口轉角有截角或彎度,則十公尺的起算點將落在馬路中間,劃在道路兩側的紅線長度就少於十公尺了。
路口十公尺的範圍認定這個小問題,其實也顯現了我國行政機關的一個普遍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