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學院警長涉貪污、詐騙學員遭廉政公署起訴 | 香港警察貪污
香港警察學院一名警長涉貪污、欺騙學警,遭廉政公署控4罪。圖為警察學院結業會操,與新聞事件無關。(圖擷取自HongKongPoliceForce@FB)2019-10-2519:59:36〔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警察學院一名警長,涉嫌於2012年至2013年間,監督一班30名受訓警員時收受利益,涉款共港幣25萬元(約新台幣98萬元),今(25日)遭廉政公署起訴,控他公職人員接受利益、行為失當,和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受訓警員財產罪名。綜合港媒報導,被告歐智威現年49歲,在案發時任職警長,當時警察學院為受訓警員進行分班,舉辦留宿訓練課程,而被告是其中一班...
香港警察學院一名警長涉貪污、欺騙學警,遭廉政公署控4罪。圖為警察學院結業會操,與新聞事件無關。(圖擷取自HongKongPoliceForce@FB)
2019-10-25 19:59:36〔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警察學院一名警長,涉嫌於2012年至2013年間,監督一班30名受訓警員時收受利益,涉款共港幣25萬元(約新台幣98萬元),今(25日)遭廉政公署起訴,控他公職人員接受利益、行為失當,和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受訓警員財產罪名。
綜合港媒報導,被告歐智威現年49歲,在案發時任職警長,當時警察學院為受訓警員進行分班,舉辦留宿訓練課程,而被告是其中一班的副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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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智威被控,在課程進行期間欺騙30名受訓警員,取得共港幣24萬元。除了要求每人須繳納港幣6000元購買前一班受訓警員留下的文具及設備,另外又從班上收取合計港幣6萬元,謊稱要租用專業設備製作紀念相簿。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方面,指被告涉嫌利用和30名受訓警員的專業關係,唆使其經被告購買手提電腦,圖謀私人利益,另唆使其購買與訓練無關的多項物品,釀利益衝突;貪污控罪方面,則指被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受訓警員身上接受價值約港幣1萬元的電腦軟體。
報導指出,廉政公署在接獲警方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直至今日正式起訴被告,而被告已獲准保釋,29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香港警察學院內部。(圖擷取自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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