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樂 | 將 流行 音樂 的 元素 或 器材 廣泛 加入 爵士樂 的 風格 稱 為
路易·阿姆斯壯早年以演奏小號成名,後來他以獨特的沙啞嗓音成為爵士歌手中的佼佼者。爵士樂(英語:Jazz)是一種音樂流派,它於19世紀末期至20世紀初期起源於美國紐奧良的非裔美國人的社區[1],植根於藍調和拉格泰姆音樂[2]以及歐洲的軍樂[3],並且由其發展而來。自1920年代的爵士時代以來,爵士已經被認為是音樂表達的一種主流形式。其後,爵士樂亦以若干相對獨立的、傳統的流行音樂風格的形式表現出來,這些相對獨立的風格間亦有關聯,其間的紐帶即是非裔美國人的音樂與歐裔美國人音樂之間的互相融合[4]。爵士樂在其發展過程中除了...
路易·阿姆斯壯早年以演奏小號成名,後來他以獨特的沙啞嗓音成為爵士歌手中的佼佼者。爵士樂(英語:Jazz)是一種音樂流派,它於19世紀末期至20世紀初期起源於美國紐奧良的非裔美國人的社區[1],植根於藍調和拉格泰姆音樂[2]以及歐洲的軍樂[3],並且由其發展而來。自1920年代的爵士時代以來,爵士已經被認為是音樂表達的一種主流形式。其後,爵士樂亦以若干相對獨立的、傳統的流行音樂風格的形式表現出來,這些相對獨立的風格間亦有關聯,其間的紐帶即是非裔美國人的音樂與歐裔美國人音樂之間的互相融合[4]。爵士樂在其發展過程中除了有美國黑人音樂的根源以外,還吸收了來自於不同文化的不同音樂風格,逐漸形成了今天多類別的爵士樂,所傳遞的內容也更為多樣,已經不僅限於早期的「黑人風格」。[5]。
語源與定義[編輯]對於爵士樂(英語原詞「jazz」)一詞的來源已經有數量可觀的研究,有關於它的歷史也被完好地紀錄了。現在認為,爵士樂一詞與「jasm」一詞有關,這是一個早在19世紀60年代出現的俚語,意思為「鼓起精神,能量(pep,energy)」[6]。最早的有關於這個詞書面形式的記錄是在1912年《洛杉磯時報》上面的一篇文章裡,文章中寫道一位美國職棒小聯盟的投手將一種球路稱為「jazz ball」,「因為它一直在擺動,你基本上對他束手無策」[6]。
有關於這個詞彙出現在音樂相關的上下文中的情況,最早的記錄是在1915年的《芝加哥論壇報》中出現的[7]。而在紐奧良(爵士樂的發源地),這個詞彙出現在音樂相關的上下文中的紀錄則是在1916年11月14日《時代花絮報》中的一篇有關於「jas bands」的文章[8]。在全國公共廣播電台的一次採訪中,音樂家尤比·布萊克講述了他對這個詞彙最早的俚語含義的記憶,他說:「當百老匯使用這個詞的時候,他們會把他說成『J-A-Z-Z』。可是它原來不是這麼說的,它原來的拼寫是『J-A-S-S』。這是個髒字,如果你要是知道它是什麼意思,你絕對不會在女士面前說出來的。」[9]美國方言協會將「爵士樂(jazz)」一詞稱為二十世紀的世紀詞彙。
爵士樂是非常難以定義的,因為它指代的是一個在時間上跨越了逾一個世紀的、涵蓋面極廣的一種音樂——從散拍一直到受到搖滾樂影響的融合爵士樂。關於這方面的嘗試,曾有人從其他音樂傳統的角度來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