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運輸系統 | 輕軌電車英文
「輕型鐵路系統」重新導向至此。關於比重鐵輕的鐵路系統,請見「輕便鐵路」。高雄捷運環狀輕軌新北捷運淡海輕軌新北捷運安坑輕軌美國的聖路易斯輕軌香港輕便鐵路系統澳門輕軌輕軌運輸系統(英語:LightRailTransit,LRT)又稱輕軌鐵路、輕鐵(台語、客語、粵語),簡稱輕軌,為鐵路運輸的一種,泛指所有在道路、街道上面或旁邊行走(部分亦可高架或地下)的單節至多節的路面電車,相較於重型鐵路系統(重鐵)和中型鐵路系統運量較低、列車規模小。美國[編輯]輕軌的英文「lightrail」這一詞組是1972年由美國城市大眾運輸管理局(UTMA,...
「輕型鐵路系統」重新導向至此。關於比重鐵輕的鐵路系統,請見「輕便鐵路」。 高雄捷運環狀輕軌新北捷運淡海輕軌新北捷運安坑輕軌美國的聖路易斯輕軌香港輕便鐵路系統澳門輕軌輕軌運輸系統(英語:Light Rail Transit, LRT)又稱輕軌鐵路、輕鐵(台語、客語、粵語),簡稱輕軌,為鐵路運輸的一種,泛指所有在道路、街道上面或旁邊行走(部分亦可高架或地下)的單節至多節的路面電車,相較於重型鐵路系統(重鐵)和中型鐵路系統運量較低、列車規模小。
美國[編輯]輕軌的英文「light rail」這一詞組是1972年由美國城市大眾運輸管理局(UTMA,美國聯邦交通管理局的前身)創造的,用於描述在歐洲和美國進行的新的路面電車(streetcar)改造。德國使用Stadtbahn(德語中Stadt是「城市」,Bahn是「鐵路」)一詞來描述這一概念,區別於城市快鐵Stadtschnellbahn或S-Bahn(其中schnell義為「快速」);而在UMTA中,許多人都希望採用直接翻譯,即城市軌道「city rail」(例如挪威語的bybane中,by為城市,bane為軌道)。但UMTA最終改用了「light rail」一詞,中文意思即「輕軌」。[1] 在該語境下,「輕」是指「為輕載、快速移動而設計」,而不是指重量。與重型鐵路系統相比,輕軌的建設投資通常也比較「輕」。
1977年,美國運輸研究委員會在將「輕軌」定義為「一種主要採用專有但未必立體化的路權的城市交通方式。電動軌道車輛在其上單獨運轉,或聯結為列車運轉。輕軌運輸系統的客運能力各異,特徵為票價適中。」
美國公共運輸協會在其交通術語表中將「light rail」(輕軌)定義如下:
……一種公共運輸模式(也稱為streetcar、tramway或trolley),以單個車廂(或較短的,通常是兩節三節車廂的列車)的車輛在固定軌道上運轉,通常部分或大部分線路擁有獨立於其他交通的路權。輕軌車輛通常以電力驅動,其動力通過集電杆或集電弓獲取自高架線纜;由車輛上的操作員駕駛;並可能使用抬高的月台或帶階梯的列車門來乘降。[2]
台灣[編輯]輕軌與捷運均屬於大眾捷運系統,並受《大眾捷運法》規範[3],現時輕軌路權主要分為:
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