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 | 大陸客
中國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雙方政府的協調下,中國大陸居民組團或單獨前往台灣旅遊的措施。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自2008年開放中國大陸旅客來臺旅遊起,至2012年9月止,其已創造新台幣3,844億元的外匯收入,其中團體旅客帶來約2,218億元外匯收入[1]。2019年8月1日起暫停赴台自由行[2],讓來台的陸客銳減並造成旅遊業一定衝擊。[3]中國大陸觀光客在日月潭排隊拍照。開放過程編輯2005年7月28日,中華民國政府指定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中國旅遊協會協商中國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2005年11月5...
中國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雙方政府的協調下,中國大陸居民組團或單獨前往台灣旅遊的措施。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自2008年開放中國大陸旅客來臺旅遊起,至2012年9月止,其已創造新台幣3,844億元的外匯收入,其中團體旅客帶來約2,218億元外匯收入[1]。2019年8月1日起暫停赴台自由行[2],讓來台的陸客銳減並造成旅遊業一定衝擊。[3]
中國大陸觀光客在日月潭排隊拍照。 開放過程 編輯2005年7月28日,中華民國政府指定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中國旅遊協會協商中國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2005年11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將授權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與台灣對應的民間組織進行磋商,並派團前往台灣考察旅遊線路與設施。2006年4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聯合發佈施行《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同年8月17日,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成立。8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宣布將成立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進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技術磋商。8月27日,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成立。此後,海峽兩岸旅遊民間組織在澳門進行了多次技術磋商。
2008年6月13日,中國大陸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北京經過協商,達成並簽署《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該協議規定中國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在7月18日正式實施。7月4日,兩岸週末包機正式啟動,號稱首發團的旅遊團亦搭乘當日包機啟程[4]。2009年1月17日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增訂中國大陸人民持中國大陸地區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亦得申請來臺觀光,放寬申請資格之認定標準;降低組團人數為5人以上;延長旅客在臺停留期間至15日;調降旅行業保證金額度為100萬元。
2011年6月28日開放自由行初期首批試點城市以北京、上海、廈門3個城市為先期試點,每日來臺申請配額上限500人。第二批試點城市再增加開放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10個城市,並於2012年4月28日啟動,每日來臺申請配額上限由500人調整為1,000人。另2013年4月1日起每日來臺申請配額上限由1,000人調整為2,000人。截至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