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 | 美國總統大選英文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美國總統選舉(英語:UnitedStatespresidentialelection),簡稱美國大選,是美國每4年舉行一次的選舉,以產生總統及副總統。由1792年起,每屆大選的年份都均為4的倍數,而日期則於1845年定為11月1日之後的首個星期二。美國大選是委任直選,各州選民投票選擇美國總統及副總統,贏得多數普選票的候選人將獲得該州全部選舉人票,然後計算各州選舉人票之和,獲得半數以上選舉人票的候選人即可入主白宮,成為新任美國總統及副總統。各州提名程序[編輯]有意參選美國總統的人士,需要首先登記成爲各州的美國總統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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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選舉(英語: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election),簡稱美國大選,是美國每4年舉行一次的選舉,以產生總統及副總統。由1792年起,每屆大選的年份都均為4的倍數,而日期則於1845年定為11月1日之後的首個星期二。美國大選是委任直選,各州選民投票選擇美國總統及副總統,贏得多數普選票的候選人將獲得該州全部選舉人票,然後計算各州選舉人票之和,獲得半數以上選舉人票的候選人即可入主白宮,成為新任美國總統及副總統。
各州提名程序[編輯]有意參選美國總統的人士,需要首先登記成爲各州的美國總統候選人。然後才能合法地在該州的全民投票中競逐選票,從而爭取該州的選舉人票。每個州對於正式的總統候選人資格都有各不相同的規定,大致上都是要求登記候選人在限定時間內獲得本州一定數目的選民支持,也就是通常所説的公民提名。對於經由黨內提名程序獲得兩大黨之一支持的總統候選人來説,獲得各州候選人資格是輕而易舉的。因為兩大黨(民主黨及共和黨)即使在該州的支持度再低,支持它的選民也遠高於候選人資格的要求。然而對於兩黨以外的候選人來説(稱爲獨立候選人或第三黨候選人),某些州份的要求則是極難達到的。
因此,從聯邦法律的層面上,美國不存在全國性的總統候選人。各黨派內部支持的人選,雖然是全國性的,卻是該黨的內部事務,由美國憲法的結社自由所保護。過去曾經發生過個別州立法,對該州黨內初選程序加以規範,最終被判爲違憲廢棄。
黨內提名程序[編輯]有意獲得主要黨派(現今為民主黨和共和黨)支持,參選美國總統的人士,需要經過兩級投票程序才可以正式成爲該黨本屆唯一總統候選人。它們分別是初選和黨代表大會。兩黨之後便會確認代表黨的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並通過競選政綱,正副總統競選便會正式展開。[參 1][參 2]
初選[編輯]初選(亦稱為「預選」)通常於該年的一月至六月舉行。這個最初階段對各黨內總統候選人來說都非常關鍵,因為在初選期間黨內候選人可以反映自己的普遍實力,並對以後的投票造成不少的影響。
黨代表大會[編輯]黨代表大會投票(亦稱「總統候選人提名大會」)多會在該年的8月至9月舉行。民主黨和共和黨兩黨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