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肉粽 | 彰化肉粽
送肉粽(臺羅:sàngbah-tsàng,白話字:sàngbah-chàng)、sangvazaon,又名送吊煞或送弔客,是種民間的傳統送煞儀式,為臺灣彰化沿海地區民間習俗之一,這邊所謂的「肉粽」是臺語的黑話,指上吊,暗喻上吊死者類似肉粽般用繩綁住吊著。會有肉粽的說法,係因先民認為吊頸自殺的死者怨氣最重,只要有人上吊枉死,會一而再地尋人為替,以求自己的超度轉世,是故若未將亡魂送至水府審判,該地區將會一而再而三的有人上吊自殺,就像肉粽一樣一整串的掛著,所以藉由法會將繩索、其固定的物品(代表吊死鬼的冤魂)送至海邊或是在河流的出海口...
送肉粽(臺羅:sàng bah-tsàng,白話字:sàng bah-chàng)、sang va zaon,又名送吊煞或送弔客,是種民間的傳統送煞儀式,為臺灣彰化沿海地區民間習俗之一,這邊所謂的「肉粽」是臺語的黑話,指上吊,暗喻上吊死者類似肉粽般用繩綁住吊著。會有肉粽的說法,係因先民認為吊頸自殺的死者怨氣最重,只要有人上吊枉死,會一而再地尋人為替,以求自己的超度轉世,是故若未將亡魂送至水府審判,該地區將會一而再而三的有人上吊自殺,就像肉粽一樣一整串的掛著,所以藉由法會將繩索、其固定的物品(代表吊死鬼的冤魂)送至海邊或是在河流的出海口焚燒,代表押送至水府審判,以達驅邪送煞之效。
以鹿港的作法為例,當地的廟宇會聯合舉辦法會,從屍體處的鄰近之廟宇開始,規劃一條路線,最後從福鹿溪或其他路線,將吊死鬼的冤魂送出海(現多以彰濱工業區鹿港區送出海)。目前此儀式以鹿港為主,各地作法不同,亦有許多地方有類似的儀式,且異於鹿港。彰化有些鄉鎮舉辦法會時會遷就現況,將肉粽只送到最近的河流或大排水溝給燒化掉[1]。
名稱與緣起[編輯]1.送肉粽儀式只有在中臺灣彰化沿海地區才較常有,不過,在相關電影尚未有此題材前,此地方風俗信仰早已存在,範圍已經廣及彰化縣臨近鄉鎮:福興、和美、伸港、線西,甚至於原無此俗的內陸鄉鎮,比如彰化市[2]、員林市[3]一帶,係因新聞媒體及電影關系,引起網路輿論,令全臺各地遂隨之起舞新竹縣竹北[4]與桃園市中壢一帶[5]亦辦起「送肉粽」法會,以求心安。[6]
最初是鹿港人為了尊重亡者,不蔑稱縊死之人為「吊死鬼」,聯想到端午節在製作肉粽時,係以細繩縛粽[a](臺羅:pa̍k tsàng),懸吊於壁上之景象,故利用雙關語意來暗喻上吊,而改以「肉粽」做為代稱,送煞儀式就叫「送肉粽」,沿用至今。
也有人稱所謂「送肉粽」,「肉粽」指的是「煞氣」,並不是死者靈魂,是死者生前的怨恨,與死亡過程中那段痛苦的意識,因為這些不堪的記憶,會在亡者離世的一瞬間,交織在一起,累積為「煞氣」。要把這種「煞氣」送走,才不會影響社區的安寧[8]。
事前準備[編輯]在彰化一帶,活動開始之前,廟宇會通知當地居民路線及時間,儀式通常在送煞當晚21至23時舉行,辦的廟宇會在舉行前通知里民。活動當晚20時左右,壇方人員會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