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館設施 | 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
1.06:00~22:002.中秋節當日營業至晚間五點3.除夕、初一、初二休館4.如遇颱風等天災,行政院人事總處公告屏東縣停止上班上課,本館不開放 重量訓練室 1.依據本運動中心管理辦法,凡使用本運動中心重量訓練室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規定。 2.使用重量訓練室前,請先於一樓服務台登記並繳費,方可入場使用。 3.重量訓練室內嚴禁飲食、吸煙、嚼食檳榔、口香糖、嬉戲、大聲喧嘩、打架滋事及人身騷擾等行為,並禁止攜帶寵物、雨具、違禁品、毒品、槍械、爆裂物、含糖飲料等進入(運動飲料、飲用水除...
1. 06:00 ~ 22:00 2. 中秋節當日營業至晚間五點 3.除夕、初一、初二休館 4. 如遇颱風等天災,行政院人事總處公告屏東縣停止上班上課,本館不開放
重量訓練室
1.依據本運動中心管理辦法,凡使用本運動中心重量訓練室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規定。
2.使用重量訓練室前,請先於一樓服務台登記並繳費,方可入場使用。
3.重量訓練室內嚴禁飲食、吸煙、嚼食檳榔、口香糖、嬉戲、大聲喧嘩、打架滋事及人身騷擾等行為,並禁止 攜帶寵物、雨具、違禁品、毒品、槍械、爆裂物、含糖飲料等進入(運動飲料、飲用水除外)。
4.為維護個人之安全,使用重量訓練室請穿著正確舒適的運動服裝、運動褲、乾淨鞋底之室內專用運動鞋,並自行攜帶毛巾、水壺。禁止穿著具金屬扣或突物配件的休閒
褲、卡其褲、牛仔褲、西裝褲、襯衫、氣墊皮鞋、高跟鞋、懶人鞋、涼鞋、拖鞋、木屐等不適合運動之鞋類進入重量訓練室使用。
5.為維護個人之安全,飯後一小時內、酒後、睡眠不足者,請避免使用重量訓練室,年齡65歲以上之長者或罹患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癲癇症、傳染疾病等,請務必取得醫生同意證明,方可進入重量訓練室使用。
6.為維護個人之安全,使用重量訓練室各項器材應聽從教練指導,如運動中有發現身體不適之情況,請立即停止使用並告知現場值班教練。
7.個人隨身及貴重物品、財務請自行負責妥善保管。
8.為維護個人之安全,未滿16歲或身高150cm以下青少年、學生及孩童,禁止進入重量訓練室使用。
9.使用重量訓練器材前應詳讀使用及安全須知,並遵從現場值班教練之指導,依正常程序使用器材,並將毛巾舖在靠墊或座墊上,用畢後請隨手將留在靠墊或座墊上的汗漬拭乾淨以利後人使用。非經值班教練許可不得任意移動器材設備,槓片、啞鈴使用後請小心輕放並歸回原位,如因人為疏忽或蓄意行為而導致器材損壞,使用者應負賠償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