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 | 英国国会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會(英語:TheParliamentoftheUnitedKingdomofGreatBritainandNorthernIreland),中文簡稱為英國國會或聯合王國國會,是英國和英國海外領地(獨自享有國會主權)的最高立法機關。英國國會的首領為英國君主;它還包括上議院和下議院。上議院議員分為兩種:上議院靈職議員(LordsSpiritual,即英國國教中的高級神職人員)和上議院俗職議員(LordsTemporal,即貴族成員)。上議院議員大部分是以指派方式產生。下議院則恰恰相反,是由選舉產生。上議院和下議院位於大倫敦西敏市西敏宮(即國會大廈)的上議院...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會(英語:The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中文簡稱為英國國會或聯合王國國會,是英國和英國海外領地(獨自享有國會主權)的最高立法機關。英國國會的首領為英國君主;它還包括上議院和下議院。上議院議員分為兩種:上議院靈職議員(Lords Spiritual,即英國國教中的高級神職人員)和上議院俗職議員(Lords Temporal,即貴族成員)。上議院議員大部分是以指派方式產生。下議院則恰恰相反,是由選舉產生。上議院和下議院位於大倫敦西敏市西敏宮(即國會大廈)的上議院廳和下議院廳。
國會是由早期為君主提出治國建議的政務會發展而來。理論上國會的權力並不歸屬於國會,而屬於「君臨國會」(King or Queen-in-Parliament)。儘管有爭議,國會中的君王仍常被認為是完整的君主主權。現代的國會權力屬於通過民主選舉而產生的下議院;君主僅作為象徵意義的領袖,而由非選舉產生的上議院,其權力也十分有限。
由於以大英國協國家為代表的許多國家,其立法機構以英國國會為原型,英國國會通常被稱作「國會之母」。但這卻是對約翰·布賴特的錯誤引用。實際上,他是在1865年1月18日一篇支持建立國會政府的先鋒國家擴大投票權利的文章中談到「英格蘭是國會之母」。
歷史沿革[編輯]在中世紀時期,如今的聯合王國是分成三個王國,分別為英格蘭、蘇格蘭與愛爾蘭,其中三個王國也分別有自己的議會。根據1707年的聯合法案將英格蘭議會與蘇格蘭議會合併成為大不列顛議會,在1800年所通過的《1800年聯合法案》再將愛爾蘭議會於1801年合併,成立了英國國會。
賢人會議[編輯]英格蘭議會的起源可追尋到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盎格魯-撒克遜國王通常由賢人會議輔佐,賢人會議通常由國王的兒子和兄弟組成。郡長(earldormen),或各郡的行政及司法長官,以及高級神職人員在賢人會議同樣擁有席位。國王仍擁有最終權力,但法律與國家內外的重大決策卻只能通過尋求賢人會議的建議(以及後期的賢人會議同意)而制定。
大會議與御前會議[編輯]1066年威廉一世將其法蘭西王國的封建制度帶到英格蘭。隨後他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