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 統 編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NationalCenterforTraditionalArts(英語)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傳藝中心標誌基礎資訊機關類型中央三級行政機構所屬部門 中華民國文化部員額256人年度預算額約新臺幣12.09億元(109年度)授權法源文化部組織法[1]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組織法[2]主要官員主任陳悅宜副主任周雅菁、鄒求強主任秘書賴銘仁任命者文化部部長任期無任期保障組織編制內部單位行政業務單位:3組3室派出單位:臺灣國樂團、國光劇團、臺灣豫劇團、臺灣音樂館(3團1館)成立沿革成立日期2002年1月28日前身機關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聯絡資訊地址宜蘭...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Traditional Arts(英語)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傳藝中心標誌
基礎資訊機關類型中央三級行政機構所屬部門 中華民國文化部員額256人年度預算額約新臺幣12.09億元(109年度)授權法源文化部組織法[1]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組織法[2]主要官員主任陳悅宜副主任周雅菁、鄒求強主任秘書賴銘仁任命者文化部部長任期無任期保障組織編制內部單位行政業務單位:3組3室派出單位:臺灣國樂團、國光劇團、臺灣豫劇團、臺灣音樂館(3團1館)成立沿革成立日期2002年1月28日前身機關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聯絡資訊地址宜蘭(總部):26841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臺北:11159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高雄:813高雄市左營區實踐路102號電話宜蘭(總部): +886 3 970-5815臺北: +886 2 8866-9600高雄:+886 7 582-8753網站www.ncfta.gov.tw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稱傳藝中心),為中華民國文化部所屬三級附屬機構,主要任務為統籌、規劃、推動臺灣傳統藝術的調查、保存、傳習及推廣工作,轄下擁有四個派出單位包含國光劇團、臺灣國樂團、臺灣豫劇團等三團,及一個館所臺灣音樂館。其中國光劇團、臺灣國樂團與臺灣音樂館設於臺灣戲曲中心內;臺灣豫劇團則設於高雄市左營區。
傳藝中心目前共分為三個園區:包括總部宜蘭傳藝園區、臺北的表演場館臺灣戲曲中心,以及位於高雄左營區的高雄傳藝園區。
成立背景[編輯]宜蘭縣是全國惟一規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所在地,時任縣長為游錫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原計畫蓋在高雄市,稱「南部民俗技藝園」,因延宕多年取消。後文建會改推「東部民俗技藝園」,意欲蓋在花蓮縣[3]:402,1990年經宜蘭縣政府主動提供24公頃土地積極爭取,評選委員會把宜蘭縣納入評選範圍,改稱「東北部民俗技藝園」,1991年元月,文建會接受評選委員會意見,決定設於宜蘭縣[3]:402-403。
其後文建會受到國民黨中常會檢討,遂交由宜蘭縣政府自行委託規劃、籌建。規劃完成後,1995年3月行政院核定收歸中央,改名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編列預算新台幣23億元交由文建會負責發包興建。2003年10月開幕正式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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