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改建地@ 資訊管理中心:: 痞客邦 | 農地變更建地2019
農地假如有一塊農田但是現在我要把他用來建屋請問我要怎樣拿到合法的建照?要怎麼申請?有了建照就可以馬上動工了嗎?農地要變更建地之基本條件需符合以下四點其中一點即可:一.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所包圍的農地可變更的面積約363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將可放寬到400坪以下。二.農地的地形凹入週圍建地內凹入缺口未超過20公尺則可變更的面積約363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將可放寬到400坪以下。三.雖然不符合以上條件但是農地上有老舊建物者仍有可變更為建地的適用只是可變更的面積以該...
農地假如有一塊農田 但是現在我要把他用來建屋 請問我要怎樣拿到合法的建照?要怎麼申請?有了建照就可以馬上動工了嗎? 農地要變更建地之基本條件需符合以下四點其中一點即可: 一.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所包圍的農地
可變更的面積約363坪以下。
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
將可放寬到400坪以下。
二.農地的地形凹入週圍建地內
凹入缺口未超過20公尺
則可變更的面積約363坪以下。
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
將可放寬到400坪以下。
三.雖然不符合以上條件
但是農地上有老舊建物者
仍有可變更為建地的適用
只是可變更的面積以該老舊建物所佔的面積為準
若有相關證明文件
最多可增加百分之四十。
四.農地變更作為其它特殊用地的方案
須經專案核准。
如變更為幼稚園、安養院、遊憩用地、寺廟用地、丁種工業用地、納骨塔等。
應繳費額:地目變更勘查費
每筆新台幣四佰元正。
免登記費
如換發新狀
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地目變更注意事項:一、建物所有人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基地為依法得為建築使用之非「建」地目者
地政事務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並通知稅捐機關: 1、整筆已為建築基地者
應於建物測量成果圖加註
且於依法核准建物登記時
逕辦地目變更登記
並通知土地所有人辦理加註書狀。
2、一筆土地僅部分為建築基地者
於依法核准建物登記時
同時通知土地所有人依法申辦土地分割後
再就該建築基地逕辦地目變更登記。
二、依法得為建築使用之非「建」地目土地
於建築物完成地面第一層樓頂板或建有地下室之建築物於完成最底層樓頂板時
土地所有人申辦地目變更為「建」
地政事務所應予受理
但以部分作為建築基地者
仍應先申辦土地分割。
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