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諾富特飯店事件:好險台灣是民主國家? | 諾富特飯店事件
還記得在2014年時,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曾在台舉行「王張會」嗎?當時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與賴中強律師等人,也投宿於開會地點的「諾富特飯店」。可是在住宿期間,卻遭飯店人員破門闖入,並限制行動約10小時之久。飯店人員有權破門而入旅客的房間嗎?而本案在民事及刑事訴訟的結果又是什麼呢?「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又怎麼定義呢?文/法操司想傳媒根據媒體報導[1],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與賴中強律師等人,為抗議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舉行「王張會」,於2014年6月25日投宿於開會地點...
還記得在2014年時,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曾在台舉行「王張會」嗎?當時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與賴中強律師等人,也投宿於開會地點的「諾富特飯店」。可是在住宿期間,卻遭飯店人員破門闖入,並限制行動約10小時之久。飯店人員有權破門而入旅客的房間嗎?而本案在民事及刑事訴訟的結果又是什麼呢?「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又怎麼定義呢?
文/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媒體報導[1],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與賴中強律師等人,為抗議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舉行「王張會」,於2014年6月25日投宿於開會地點「諾富特飯店」。住宿期間,卻遭飯店人員破門闖入,賴中強律師等人,對此提出民事及刑事訴訟。
賴中強律師。(中央社)
刑事告訴「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已於2016年9月6日判決確定——諾富特飯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總工程師,處拘役20日,得易科2萬元罰金。關於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在高院審理後,已於2017年6月8日達成和解,諾富特飯店代表當庭道歉,並賠償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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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除了牽涉到政治議題外,也涉及人民入住飯店的權利,就讓法操為您細細解析,本案的各項爭點與判決理由吧[2]!
旅客居住自由、隱私權為我國法律所保障
本案起因於,賴中強等7人,入住諾富特飯店,但當時僅由兩人具名承租兩間客房各兩晚。由於尚有5人未進行入住登記,飯店人員提出登記要求,但賴中強等人未予理會,飯店人員遂以身體撞擊房門,將其中一間房門打開。
飯店人員提出登記要求,但賴中強等人未予理會,飯店人員遂以身體撞擊房門,將其中一間房門打開。(取自民主鬥陣臉書)
多名西裝男子破門闖入,要求賴中強等人離開。(取自民主鬥陣臉書)
飯店方表示,入住登記,是根據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定,業者須依表登記每日住宿旅客,並送往警察機關,違者可處1萬至5萬罰鍰,所以才會敲門請其他未登記的人進行登記。另外,飯店人員一再強調,是為了保障賴中強等人的安全,並表示在發生緊急強況下(例如:暴力事件、自殺),若不強行進入住客的房間內,飯店所要負擔的責任將更高。且飯店人員認為,他們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