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級上將 | 台灣特級上將
特級上將(英語:General,Special-Class)[1],是中華民國已廢止軍階,相當於大元帥等級。設立經過[編輯]歷經長期軍閥混戰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雖完成形式上統一中國,但收編的各路軍閥官制混亂,皆未官方銓敘即自行任官,於是進行任官法制化並管制上將員額。最初《上將任官施行條例》把上將分三級,凡中將建殊勳者晉為第三級上將,再建殊勳者晉第二級上將,任全國陸海空三軍最高軍事長官者則晉第一級上將;然而在1935年3月以修正為由暫緩公布,又將《上將任官施行條例》改成第一、二級,另擬《特級上將授任條例》併案會呈,原案撤銷[...
特級上將(英語:General, Special-Class)[1],是中華民國已廢止軍階,相當於大元帥等級。
設立經過[編輯]歷經長期軍閥混戰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雖完成形式上統一中國,但收編的各路軍閥官制混亂,皆未官方銓敘即自行任官,於是進行任官法制化並管制上將員額。最初《上將任官施行條例》把上將分三級,凡中將建殊勳者晉為第三級上將,再建殊勳者晉第二級上將,任全國陸海空三軍最高軍事長官者則晉第一級上將;然而在1935年3月以修正為由暫緩公布,又將《上將任官施行條例》改成第一、二級,另擬《特級上將授任條例》併案會呈,原案撤銷[2]。
授階將官[編輯]特級上將軍階是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在1935年3月27日決議設立[3],翌日發函請國民政府施行[4],國民政府於3月30日制定《特級上將授任條例》[5],規定特級上將為中華民國陸軍、中華民國海軍、中華民國空軍最高軍事長官。1935年4月1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任命蔣中正為特級上將[6],為中華民國將領中唯一獲此軍階者,因此被美國人暱稱Gimo,語源Generalissimo[註 1],意為「大元帥」。
階級服制[編輯] 國民政府[編輯]依據當時《陸軍服制條例》附件,上將領章特級同一、二級都是金面三顆立體三角星;大禮服及大衣從袖章分辨(特級加綴品字形金辮三環,一級平列雙環,二級則無),常禮(軍常)服則是將特級上將領章以明顯外框來區別[註 2]。因應中華民國政府實施中華民國憲法後,中華民國國軍參考美軍服制修改,特級上將肩、領章為五星,然而地位比美國五星上將還高。國軍歷史文物館,現有陳列蔣中正的特級上將三星軍服和五星披風[7]。
國府時期加外框識別的特級上將三顆立體三角星領章
1940年著常禮服的蔣中正
1943年當選國府主席著大禮服的蔣中正,肩章改為四星
1945年著披風視察空軍基地的蔣中正
行憲後特級上將五星肩章
1948年尚以國府主席身分在國民大會閉幕致詞的蔣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