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價6成就能到手、「只買房不買地」的地上權宅真的好嗎 ... | 地上權房屋缺點
「有土斯有財」觀念深植人心,地上權與使用權近期推案較少,主因是此類房屋的貸款、轉手、高額地租讓人卻步,購買前得先思考房屋對自身價值何在,及財務能否應付貸款等問題。[啟動LINE推播]每日重大新聞通知[1]國人最熟悉的買賣房屋模式是具有真實、政府核發的土地與房屋所有權狀,這類房屋可永久居住,且申請貸款時銀行擁有真正的債權,較容易取得貸款;每年繳納地價稅和房屋稅時,大都適用自用住宅的稅金比例,未來要轉手會因為地段、房屋品質、管理是否得當來評價房屋的價值及潛力。購買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最大的缺點、最受國人詬病...
「有土斯有財」觀念深植人心,地上權與使用權近期推案較少,主因是此類房屋的貸款、轉手、高額地租讓人卻步,購買前得先思考房屋對自身價值何在,及財務能否應付貸款等問題。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1]
國人最熟悉的買賣房屋模式是具有真實、政府核發的土地與房屋所有權狀,這類房屋可永久居住,且申請貸款時銀行擁有真正的債權,較容易取得貸款;每年繳納地價稅和房屋稅時,大都適用自用住宅的稅金比例,未來要轉手會因為地段、房屋品質、管理是否得當來評價房屋的價值及潛力。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最大的缺點、最受國人詬病之處就是房價貴,也因此興起了只有所有權房價6、7折的不含土地所有權,只有房屋所有權的「地上權房屋」,以及連土地和房屋所有權都沒有,只有房、地使用權的「使用權房屋」兩大類房屋。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地上權和使用權房屋多半由建商向政府單位租下基地蓋樓,推出有50年到70年不等的居住時效建物。地上權建物又分為「產權可分割過戶(即地上權房屋)」和「產權不可分割過戶(即使用權房屋)」兩種。
「產權可分割過戶(地上權房屋)」的買方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狀,只擁有建物所有權狀,在使用期限內買賣交易還算單純;但「產權不可分割過戶(使用權房屋)」的建物,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人是建商,買家只是有期限的房屋使用人,等同買家向建商長期租房,未來要轉售時仍得透過建商來處理。
張旭嵐指出,由於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深植人心,因此地上權與使用權產品不太容易被廣泛接受,因為沒有土地和房屋的產權,且使用期屆滿時,使用權利消滅,購屋人只是擁有一個長期租約,未來移轉、贈與或繼承都得透過建商,交易相對麻煩。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表示,地上權與使用權住宅案價格確實便宜,但國人習於將不動產留給子孫,加上地上權產品在銀行端貸款不易,購屋人就得多一點自備款,所以購屋時應該審慎考慮。
她認為,除了價格一定要有相當優勢之外,產品力最好在一定水準之上。但最重要是,持有者在心態上必須思考不動產對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