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的新經濟模式 | 共享經濟例子
在全球共享經濟風潮中,台灣當然也沒缺席。例如機車快遞Lalamove、GoGoVan、汽車共享平台Uber、房屋租賃平台Airbnb等企業都默默耕耘台灣市場已久,台灣本土亦有潔客幫、PickOne挑場地等類共享經濟模式的新創企業逐步發跡。未來的觀察重心在於大型企業是否會投入,政府如何訂定合適法規以保障消費者,同時保有創新商業應用的活力與彈性。無可迴避的法規問題共享經濟正在蓬勃發展,同時應運而生的就是法規問題。當新科技衝撞舊產業,誠如《共享經濟時代》一書所言,共享經濟可以套用在各種類傳統產業的創新上,交通、餐飲及各種服務,甚...
在全球共享經濟風潮中,台灣當然也沒缺席。例如機車快遞Lalamove、GoGoVan、汽車共享平台Uber、房屋租賃平台Airbnb等企業都默默耕耘台灣市場已久,台灣本土亦有潔客幫、PickOne挑場地等類共享經濟模式的新創企業逐步發跡。未來的觀察重心在於大型企業是否會投入,政府如何訂定合適法規以保障消費者,同時保有創新商業應用的活力與彈性。
無可迴避的法規問題共享經濟正在蓬勃發展,同時應運而生的就是法規問題。當新科技衝撞舊產業,誠如《共享經濟時代》一書所言,共享經濟可以套用在各種類傳統產業的創新上,交通、餐飲及各種服務,甚至是物品如書本的交流。但創新並非完美,書本內容交流就沒有著作權問題產生嗎?私廚或食物交流的誕生是否有傳染病或衛生管理問題?P2P金融業的管理與開放,顯然更是需要規範。
另一方面,謝佩玲進一步指出,當民眾進入共享平台的的網站註冊,必須輸入個人資料時,大數據資料庫形成個資問題如何解決?如何保護消費者?大數據延伸出客製化、精準服務,法規又要如何管理?
另外,蔡政府在〈五+二產業創新政策〉及〈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鼓勵創新設創新研發中心,但在真正落地方面還有待商榷,新科技和數位網路的衝突如何解決?以Uber為例,是否危害社會、課稅、私家車沒有定位和乘客保險等問題,Uber如何對乘客、司機和政府負責?
運用募集群眾外包配送服務的公司Instacart執行長Apoorva Mehta:「我們正處於一個怪異的階段。 好幾百萬人在這個新經濟型態中勞動,但法令定義卻不明確。」
商研院副院長王建彬指出,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問世時間仍短,消費者、企業與政府監管單位均仍處於調適階段,未來還必須透過不斷的調整與磨合,才能夠適應這項新的商業法則。
新商業模式 新遊戲規則王建斌表示,共享經濟的崛起使交易情境由企業對個人轉進至個人對個人,由於個人所能承受的風險程度與監管措施均較低,政府勢必需要針對這項議題研擬新的法規制度,在確保消費者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最大程度的商業創新空間。
針對共享經濟模式,行政院也已提出需在台灣設立公司、合法繳稅以及確保消費者權益三項原則,企業若符合相關標準,基本上政府均採取支持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