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 護理之家 費用補助
福利說明:補助內容: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如下:(住宿以每人每月新臺幣2萬元為基準,日間照顧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2千元為基準)1.申請人身心障礙類別及程度(影響補助基準)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倍數3.是否具有特殊條件(年滿30歲、年滿20歲且父母任一方年滿65歲或家庭中有2名以上身心障礙者)補助內容: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如下:(住宿以每人每月新臺幣2萬元為基準,日間照顧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2元為基準)一、一般資格: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2.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
福利說明:補助內容: 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如下:(住宿以每人每月新臺幣2萬元為基準,日間照顧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2千元為基準) 1.申請人身心障礙類別及程度 (影響補助基準)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倍數 3.是否具有特殊條件(年滿30歲、年滿20歲且父母任一方年滿65歲或家庭中有2名以上身心障礙者)
補助內容: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如下:(住宿以每人每月新臺幣2萬元為基準,日間照顧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2元為基準) 一、一般資格: 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補助75%。 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以上未達3倍,補助50%。 4.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3倍以上未達4倍,補助25%。 5.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4倍以上,不予補助。) 二、特殊資格: (一)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規定,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並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不含護理之家、本市康復之家)之機構或單位,其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資格如下: 1.身心障礙者年滿30歲。 2.身心障礙者年滿20歲其父母之一方年齡在65歲以上。 3.家庭中有2名以上身心障礙者。 (二)特殊資格補助基準如下列說明: (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補助85%。 (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以上未達3倍,補助70%。) (4)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3倍以上未達4倍,補助60%。) (5)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4倍以上未達5倍,補助50%。 (6)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5倍以上未達6倍,補助40%。 (7)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6倍以上,不予補助。
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