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室 | 四維高中住宿
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108學年度新生住校須知一、住校手續辦理程序:1. 填寫住校申請單。2. 選定床號。3. 寢具依宿舍規範型式標準。二、住宿費每學期6,500元,伙食費每個月2,750元,應繳費用俟開學後由出納組製作繳費單後,由導師發予學生,並請於規定繳費期限內逕至全省鄰近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便利超商)、郵局、台銀各分行、ATM轉帳、網路或語音信用卡等方式擇一繳費即可(寒暑假期間住宿者其住宿及伙食費用依實際住宿天數另行計費)。三、住宿伙食費繳費單製單方式每學期分二期:每學期務必結清住宿、伙食費以免影響住宿...
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108學年度新生住校須知
一、住校手續辦理程序:
1. 填寫住校申請單。
2. 選定床號。
3. 寢具依宿舍規範型式標準。
二、住宿費每學期6,500元,伙食費每個月2,750元,應繳費用俟開學後由出納組製作繳費單後,由導師發予學生,並請於規定繳費期限內逕至全省鄰近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便利超商)、郵局、台銀各分行、ATM轉帳、網路或語音信用卡等方式擇一繳費即可(寒暑假期間住宿者其住宿及伙食費用依實際住宿天數另行計費)。
三、住宿伙食費繳費單製單方式每學期分二期:每學期務必結清住宿、伙食費以免影響住宿權益
1.上學期:第一期繳費單應列項目為住宿費、9月、10月份伙食費(約10月中旬繳費),第二期繳費單應列項目為11月、12月、01月份伙食費用(約12月底繳費)。
2.下學期:第一期繳費單應列項目為住宿費、2月、3月份伙食費(約3月中旬繳費),第二期繳費單應列項目為4月、5月、6月份伙食費用(約5月底繳費)。
請學生收到繳費單時務必依規定期限內繳費,請勿欠繳。倘若要先行繳交全學期者,請於收到第一期繳費單時逕至出納組更換繳費單後再行繳費。
四、中途退宿者,應依規定程序填寫退宿申請單,並務必簽至出納組,以免影響費用計算。退宿時應結清積欠之住宿、伙食費用,始得離宿,如需退費者,請填寫退費申請書,其住宿費及伙食費皆按月計算(不滿一個月皆以一個月計)。※配合住宿團體管理,請勿隨意中途退宿,以免影響管理。
五、住校期間如遇疾病,以最近之慈濟醫院為送診單位,如有異議請特別交代學生;另請將健保卡交予孩子隨身攜帶。
六、孩子如欲於休假時間外暫時離開學校者,均須經過正常請假手續;如要長時間外出者(如打工、補習),均需提出申請,徵得家長、導師及宿舍老師同意始可外出,還請審慎簽章,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七、孩子如有慢性宿疾,請務必隨身備藥並交代導師或要好之同儕,以免延誤就醫!
八、請不要給孩子太多金錢,以避免養成奢華習性或滋生不必要麻煩。
九、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賭博、打架或使用高功率電器,違者依校規嚴厲處分,懇請 家長密切配合督促!
十、假日放假均需填寫返家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