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鎮 | 草屯人口
「草屯」重新導向至此。關於其他用法,請見「草屯(消歧義)」。草屯鎮(臺灣話:Chháu-tùn-tìn),舊稱「草鞋墩」,位於臺灣南投縣的西北方,與臺中市及彰化縣相鄰,主要公路台14線、台3線、台76線、中投公路、國道三號以及國道六號皆通過草屯鎮,居於中部交通樞紐的重鎮,為臺中市進入南投縣的門戶。鎮內人口約9.7萬人[1],是南投縣人口僅次於縣治南投市的第二大城市,自2015年10月苗栗縣頭份鎮改制為縣轄市後,成為全國人口最多的鎮,在全國所有縣轄行政區之中,人口排行第十多[註2]。名稱由來[編輯]草屯鎮的舊名為「草鞋墩」,舊...
「草屯」重新導向至此。關於其他用法,請見「草屯 (消歧義)」。草屯鎮(臺灣話:Chháu-tùn-tìn),舊稱「草鞋墩」,位於臺灣南投縣的西北方,與臺中市及彰化縣相鄰,主要公路台14線、台3線、台76線、中投公路、國道三號以及國道六號皆通過草屯鎮,居於中部交通樞紐的重鎮,為臺中市進入南投縣的門戶。鎮內人口約9.7萬人[1],是南投縣人口僅次於縣治南投市的第二大城市,自2015年10月苗栗縣頭份鎮改制為縣轄市後,成為全國人口最多的鎮,在全國所有縣轄行政區之中,人口排行第十多[註 2]。
名稱由來[編輯]草屯鎮的舊名為「草鞋墩」,舊名三種傳說源自於《草屯鎮誌》。《草屯鎮誌》記載:「草屯街區,位於盆地東緣山麓,為出入內山之中,其餘暉拓墾者、挑夫、商旅之出入門戶地點,夙為換棄新舊草鞋之地,日積月累,草鞋成墩,故得稱。[2]」「林爽文事件時(1786年),逃兵到此換鞋成墩」、「清末挑夫擔鹽欲往埔里,途經此處在販仔間歇息,換鞋成墩」的地名由來傳說,但乾隆廿三年(1758年)時的古文書已出現「草鞋墩」這個地名,所以均非正解[3]。1920年時簡化名為「草屯」,是為草屯庄。1938年草屯庄升格為草屯街,屬臺中州南投郡。戰後初為臺中縣南投區草屯鎮,1950年後改為南投縣草屯鎮至今。
史前時代[編輯]草屯地區在史前時代即有人類活動的蹤跡,有發現屬於新石器時代中期牛罵頭文化的平林遺址(約在今平林里附近)[4],也有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營埔文化的七股遺址(今坪頂里)[5]和頂崁仔遺址(今中原里)[6],一般認為是屬於台中盆地周遭史前人類活動的延伸。[7]
荷西時期[編輯]荷蘭人曾經在北投埔一帶設立過禮拜堂與簡易學堂教育本地的原住民,惟今日已不復見。[8]
清領時期[編輯] 1894年之臺灣行政區圖,中間綠色部分為草屯所在之臺灣縣 行政區域的沿革[編輯]清初台灣中部地區尚未大規模開發,草屯的發展主要集中在西邊的北投埔和新莊地區(今北投里、新莊裡一帶),尚有大半區域屬於番界之外。[9]雍正元年(1723年),配合臺廈道增設彰化縣,虎尾溪以北皆納為其管轄。雍正九年(1731年)臺灣道成立,並增設淡水廳,草屯仍隸彰化縣,其後亦無重大變動。至光緒十三年(1887年),福建台灣省成立,台灣府遷移至台中,並新設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