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 | 中低老人醫療補助
看護費用補助部分: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2.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或列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3.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其醫囑部分應敘明申請人住院期間「須專人看護」、入出院時間及註明入住加護病房、隔離病房等各病房起訖日期。。4.醫院開具之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證明書。5.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6.具領人收據。7.僱請專職人員看護者,該專職人員應具照顧服務員資格,並應檢附看護費用收據正本(需載明看護日期、時間起迄及每日看護費用)、切結書、照顧服務員結業證...
看護費用補助部分: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2. 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或列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3. 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其醫囑部分應敘明申請人住院期間「須專人看護」、入出院時間及註明入住加護病房、隔離病房等各病房起訖日期。。
4. 醫院開具之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證明書。
5. 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 具領人收據。
7. 僱請專職人員看護者,該專職人員應具照顧服務員資格,並應檢附看護費用收據正本(需載明看護日期、時間起迄及每日看護費用)、切結書、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影本或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書影本等資格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非本國籍之看護,須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影本)。
8. 申請人由家人看護者,應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書文件(如戶籍謄本、身分證)、切結書,不需檢附看護費用收據。
9. 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具領補助款者,應另檢附委託書委由代理人具領;代理具領人應以申請人之家屬為優先,里幹事、社工員或與本府簽約之照顧機構等得代為具領。
10. 申請人未及提出申請即死亡者,由法定繼承人具領;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共同委任切結書,由受任人具領;如無法定繼承人者,不予發放,但與本府簽約之照顧機構代為具領者,不在此限。
醫療費用補助部分: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2.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3. 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4.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5. 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 切結書。
7. 具領人收據。
8. 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具領補助款者,應另檢附委託書委由代理人具領;代理具領人應以申請人之家屬為優先,里幹事、社工員或與本府簽約之照顧機構等得代為具領。
9. 申請人未及提出申請即死亡者,由法定繼承人具領;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共同委任切結書,由受任人具領;如無法定繼承人者,不予發放。
10.自費項目使用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