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說也「沒說謊」 凶宅轉手詐欺無罪 | 青海寶麗金凶宅
沒說也「沒說謊」凶宅轉手詐欺無罪持有期間確實沒有案件http://0933049018.blogspot.tw/2015/12/blog-post_28.html[1](自由時報2015-12-29)〔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信仰某教派的王姓男子9年前花800萬元買1棟凶宅,4年前委託不知情的仲介售屋時,王男卻在委託書的「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欄位中勾選「否」,劉姓男子花1500萬元買下凶宅,氣得提出詐欺告訴,台中高分院卻認為,王男「持有期間」確實沒有自殺或凶殺,判決王男無罪確定。判決書指出,上述房屋於2005年曾發生上吊死亡案,王男2006年花800萬...
沒說也「沒說謊」 凶宅轉手詐欺無罪
持有期間 確實沒有案件
http://0933049018.blogspot.tw/2015/12/blog-post_28.html[1]
(自由時報2015-12-2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信仰某教派的王姓男子9年前花800萬元買1棟凶宅,4年前委託不知情的仲介售屋時,王男卻在委託書的「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欄位中勾選「否」,劉姓男子花1500萬元買下凶宅,氣得提出詐欺告訴,台中高分院卻認為,王男「持有期間」確實沒有自殺或凶殺,判決王男無罪確定。
判決書指出,上述房屋於2005年曾發生上吊死亡案,王男2006年花800萬元買下,當時的買賣契約書也記載是凶宅,王男是教徒不信邪而入住,2012年委託仲介公司出售,委託買賣契約書中,有一個欄位「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王男勾選「否」,劉姓男子誤認房子很乾淨,2013年用1500萬元買下後,才得知是凶宅。
王男的律師辯稱說,信教的王男認為死者不是死在屋內,是送醫途中死亡,房子不算凶宅,王男不是牟利才售屋,而是父母年邁,他想到台北就近照顧,王男以800萬元購入,這些年來裝潢、稅金等支出達600多萬元,以1500萬元賣出,並無利潤可言。
800萬買進 1500萬賣出
法官認為,王男雖然沒有告知,此屋在他購買之前曾發生自殺死亡案,但仲介的委託書中,問的卻是王男「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案?王男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凶殺或自殺,王男沒充分告知凶宅一事,卻也沒有欺騙。
另外,王男購屋與售屋這段時間,土地公告現值上漲1.88倍,800萬元的1.88倍是1504萬元,王男以1500萬元賣出,也不算暴利,據此判決王男無罪,全案確定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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