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磚造」? | 加強磚造樓板承重
加強磚造:構造主體為磚造,而其柱樑使用鋼筋混凝土補強。但其牆壁仍承載垂直荷重,其床板大部分為鋼筋混凝土,屋頂大部分為鋼筋混凝土或山形木造屋架。由以上可知「加強磚造」的房屋結構形式,雖然與「鋼筋混凝土造」結構都使用鋼筋混凝土的樑柱,但是「加強磚造」的磚造牆仍負擔了一部份的垂直載重,也就是說磚也是結構的一部份不可以打除的.而「鋼筋混凝土造」是利用鋼筋混凝土樑柱組成的結構,其中的磚牆是不承受垂直載重的,也就是說磚不是結構的一部份是可以打除的.若要分辨你買的房子是「加強磚造」或「鋼筋混凝土造」只要看建築執...
加強磚造:構造主體為磚造,而其柱樑使用鋼筋混凝土補強。但其牆壁仍承載垂直荷重,其床板大部分為鋼筋混凝土,屋頂大部分為鋼筋混凝土或山形木造屋架。由以上可知「加強磚造」的房屋結構形式,雖然與「鋼筋混凝土造」結構都使用鋼筋混凝土的樑柱,但是「加強磚造」的磚造牆仍負擔了一部份的垂直載重,也就是 說磚也是結構的一部份不可以打除的.而「鋼筋混凝土造」是利用鋼筋混凝土樑柱組成的結構,其中的磚牆是不承受垂直載重的,也就是說磚不是結構的一部份是可以打除的.若要分辨你買的房子是「加強磚造」或「鋼筋混凝土造」只要看建築執照內記載的是那一種就可以得知了.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民國 93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第 三 章 磚構造
第 130 條 建築物之地下構造與周圍地層所接觸之地下牆,應能安全承受上部建築物 所傳遞之載重及周圍地層之側壓力;其結構設計應符合本編相關規定。 第 130- 1 條 基地地層有改良之必要者,應依本規則有關規定辦理。 地層改良為對原地層進行補強或改善,改良後之基礎設計,應依本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地層改良之設計,應考量基地地層之條件及改良土體之力學機制,並參考類似案例進行設計,必要時應先進行模擬施工,以驗證其可靠性。 第 130- 2 條 施作地層改良時,不得對鄰近構造物或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必要時應採行適當之保護措施。臨時性之地層改良施工,不得影響原有構造物之長期使用功能。 第 一 節 通則 第 131 條 以磚造、石造、混凝土造之建築物,其建築高度不得超過九公尺,簷高不得超過七公尺。以鋼筋混凝土樑柱及樓版加強之磚造建築物,其簷高得提高至十公尺。但簷高不得超過三層之高度。 第 131- 1 條 凡載重之牆壁及承受橫力之剪力牆與帷幕牆,均應符合承重牆之規定。 第 132 條 凡承受自身重量及自身地震力之分間牆,均應符合非承重牆之規定。 第 六 節 加強磚造第 165 條 加強磚造之磚牆,係指磚牆上下均有鋼筋混凝土加強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