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上學期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即日起至108.10 ... | 學生租屋補助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每學期提出申請) 一、注意事項:1.申請對象: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者(符合中低收入戶或獲108學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之學生)。【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四、住宿優惠(二)校外住宿租金補貼1.申請資格(1)辦理(因本校可提供低收入戶足夠床位免費住宿),故排除低收入戶資格】。2.已於校內住宿者,不得提出申請。3.延長修業【學五、碩五及博八(含)以上】學生,不得提出申請。4.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每學期提出申請)
一、注意事項:
1.申請對象: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者(符合中低收入戶或獲108學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之學生)。【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四、住宿優惠(二)校外住宿租金補貼1.申請資格(1)辦理(因本校可提供低收入戶足夠床位免費住宿),故排除低收入戶資格】。
2.已於校內住宿者,不得提出申請。
3.延長修業【學五、碩五及博八(含)以上】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4.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5.以下符合108學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請領資格者(仍須至弱勢學生助學線上申請系統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屆時經查核通過才可申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A.獲本校校長獎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減免者B.勞動部勞工子女助學金C.文化部蒙藏委員會助學金D.內政部單親培力計畫E.農委會農漁會子女助學金F.行政院退輔會榮民子女助學金G.屏東鎮公所助學金6.承租非合法住宅者不得申請租金補貼。二、申請時間:上學期於9月10日至10月20日前/下學期於2月10日至3月20日前,向學務處生活事務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文件:
(一)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自我檢查表
(二)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表
(三)「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須知」切結書(已詳閱並完成√及簽名)
(四)租賃契約影本【須載明必要項目(一)出租人(房東)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二)承租人(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三)租賃住宅地址(四)租賃金額(五)租賃期限】(審核原則請詳見附件A)
(五)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審核原則請詳見附件B)
(六)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
(七)最近一年房屋稅單或課稅明細表
(八)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註:1.(一)至(五)為必要檢附資料,(六)至(八)依實際狀況檢附。
2.建物(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均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