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護照畢業門檻辦法 | 彰師大通識對照
![通識護照畢業門檻辦法](https://i.imgur.com/axBPWDg.jpg)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通識護照」畢業門檻實施辦法 102年10月24日通識教育中心會議通過102年12月18日通識教育委員會通過105年12月20日通識教育中心會議修正通過106年11月10日通識教育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109年3月23日通識中心會議修正通過109年6月18日通識教育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為提升本校學生的人文關懷精神,孕育博雅內涵,吸收多元化知識及落實終身學習的理念,特訂立本校通識護照畢業門檻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二、本辦法實施對象為: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學生(含本校跨國合作協議之學生)。三、通識護照畢...
![通識護照畢業門檻辦法](https://i.imgur.com/H8YKUrg.jpg)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通識護照」畢業門檻實施辦法
102年10月24日通識教育中心會議通過102年12月18日通識教育委員會通過105年12月20日通識教育中心會議修正通過106年11月10日通識教育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109年3月23日通識中心會議修正通過109年6月18日通識教育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 為提升本校學生的人文關懷精神,孕育博雅內涵,吸收多元化知識及落實終身學習的理念,特訂立本校通識護照畢業門檻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 本辦法實施對象為:103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學生(含本校跨國合作協議之學生)。
三、 通識護照畢業門檻包含兩部分:
(一)志工服務
(二)藝文與學術活動
兩者皆通過認證方具備畢業資格。
四、 實施方式:
(一) 志工服務部分:
(1)本校大學部學生需提供校外非營利及公益單位、社教機構、校內學術與行政單位,至少 24 小時之無償性服務證明。
(2)本校跨國合作協議之學生(不含交換學生)依學生原訂在台求學時間比例,平均每學年提供至少 6 小時之無償性服務證明。
(二) 藝文與學術活動部分:
(1)本校大學部學生需參與藝文與學術活動至少 12場次。
(2)本校跨國合作協議之學生(不含交換學生)依學生原訂在台求學時間比例,平均每學年參與至少 3 場次。
五、 認證方式:志工服務及藝文與學術活動,兩者皆通過認證後,即取得畢業門檻通過資格,並於成績單上註記「通識護照:通過」。
六、 本辦法之施行細則由通識教育中心另訂之。
七、 本辦法經通識教育諮詢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