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鄭時期 | 鄭氏對台灣的影響
明鄭時期是指1662年至1683年間,由奉大明正朔的延平王鄭成功于大員所建立之政權統治時期。明郑時期前後歷經:鄭成功、鄭經及鄭克塽三世統治21年[參4][參5][參6][參7]。明末,战乱频起,内有流寇作乱,外有满清窥视中原。1644年甲申之變,北京被李自成农民军占领,江南地区的明朝宗室建立南明政权。此時清兵入關,擊退李自成,入主中原,更意在統一中國。1645年,南明安宗弘光政权(福王)瓦解,不久之后鄭芝龙家族,在福建拥立南明紹宗隆武帝(唐王)与清朝抗争。郑芝龙降清后,其子鄭成功高举「反清复明」大旗,继续抗清,后因北伐失...
明鄭時期是指1662年至1683年間,由奉大明正朔的延平王鄭成功于大員所建立之政權統治時期。明郑時期前後歷經:鄭成功、鄭經及鄭克塽三世統治21年[參 4][參 5][參 6][參 7]。
明末,战乱频起,内有流寇作乱,外有满清窥视中原。1644年甲申之變,北京被李自成农民军占领,江南地区的明朝宗室建立南明政权。此時清兵入關,擊退李自成,入主中原,更意在統一中國。
1645年,南明安宗弘光政权(福王)瓦解,不久之后鄭芝龙家族,在福建拥立南明紹宗隆武帝(唐王)与清朝抗争。郑芝龙降清后,其子鄭成功高举「反清复明」大旗,继续抗清,后因北伐失利,退守东南沿海地区。随着清军的不断围剿,鄭成功的势力范围也逐步缩小,为了寻找反清复明的基地,1661年郑成功东征,佔领荷属台湾。
明鄭為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閩南民系)政權,鄭成功登陸臺灣後將該地改名為「東都」[參 8],仿照大陆的郡县制,将赤崁地方更名“东都明京”設置承天府為地方府治行政中心,作为臺灣最高的行政机构,效仿明朝中央官制,设六官;府城分为东安、西安、宋南、镇北四坊,各设首领,管理事务;府之下设二县,承天府以北叫天兴县、以南叫万年县,同时各种民生工作也逐步展开,例如:查户口、报田产、征劳力、纳税银等[參 9][參 10]。鄭成功抵臺後,在廈門駐防的其子鄭經發生婚外情,遭致鄭成功的不滿,於是鄭成功死後,鄭成功之弟鄭襲在臺自立,鄭經不干示弱,接受眾臣擁立為「世藩」[參 11],出兵擊敗鄭襲,入主台灣,史稱「鄭經克台」。
鄭經認為永曆帝已被吳三桂殺死,台灣日後已無稱行都的必要,故改「东都明京」为「東寧」[參 12][參 13][參 14],建都安平鎮於熱蘭遮城,經過加以翻修稱之後稱為「王城」[參 15]。对内奉南明永历帝正朔,对外与占据大陆的清朝互不统属,所谓“东宁建国,别立乾坤”[參 16][參 17],始有开国长治之想[參 18],经营成效斐然。明鄭政權的有效統治地區僅限於臺灣西南部地區,其他地方則有大肚王國、大龜文王國、瑪家王國等原住民部落联盟管轄。
郑经去世后,明郑内部爆发权力之争,馮錫範借口监国郑克𡒉不是郑经亲生子,拥立自己的女婿郑克塽为延平王,聯合刘国轩發動東寧之變,殺害了郑克𡒉,最终大权旁落,民心涣散,明郑从此一蹶不振。1682年,施琅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