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動部隊 | 豬籠車警車
警察機動部隊執行反罪惡巡邏期間進行截查。警察機動部隊(英語:PoliceTacticalUnit、PTU),簡稱機動部隊,俗稱藍帽子(英語:BlueBerets),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警察總區行動部,是準軍事化的防暴警察,防暴以外,主要責任為執行反罪惡巡邏、於大型活動中人群管理、維持內部保安、搜索及拯救及災難支援等等。世界多國防暴警察經常派員到訪香港取經,以警察機動部隊作為首選標準機構[誰?]。[2][3]總部[編輯]警察機動部隊總部。西九龍機動部隊行動基地。警察機動部隊總部:位於香港新界北區粉嶺蝴蝶山路1號警察機動部隊基地...
警察機動部隊執行反罪惡巡邏期間進行截查。警察機動部隊(英語:Police Tactical Unit、PTU),簡稱機動部隊,俗稱藍帽子(英語:Blue Berets),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警察總區行動部,是準軍事化的防暴警察,防暴以外,主要責任為執行反罪惡巡邏、於大型活動中人群管理、維持內部保安、搜索及拯救及災難支援等等。世界多國防暴警察經常派員到訪香港取經,以警察機動部隊作為首選標準機構[誰?]。[2][3]
總部[編輯] 警察機動部隊總部。西九龍機動部隊行動基地。警察機動部隊總部:位於香港新界北區粉嶺蝴蝶山路1號警察機動部隊基地,負責督導警察機動部隊各大隊及其他內部保安大隊的訓練事務及特別任務連的工作,並且定期按照趨勢作出檢討及改善有關於內部保安及人群管理的策略、戰術、武器和裝備等。[4]。其歷史、傳統及全面現代化的訓練制度,使到其為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優秀的警察訓練機構[5]由一名總警司擔任校長,由一名高級警司擔任副校長。 行政組:由一名高級行政主任領導,下設一名行政主任。 總務室:由一名總務室主任領導。 物料供應室:由一名物料供應室領導。 訓練組:由一名警司領導。 支援小組:由一名總督察領導。 行政: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 支援: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 視聽教材: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 訓練小組 第一訓練隊:由一名總督察領導。 第二訓練隊:由一名總督察領導。 靶場及武器訓練: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 體能訓練及課程制訂:由一名督察領導。 特警隊裝甲車部隊[編輯]裝甲車部隊於1970年成立,負責防暴及在槍戰情況下執行拯救任務等;此外,於其成立初年,當時香港政府以現金向公務員發出薪金,故此裝甲車部隊亦有協助押款。裝甲車部隊成立時駐守於元朗警署,於1971年遷往警察機動部隊基地。成立原因是基於1967年沙頭角槍戰教訓,救護車輛無法進入現場,各區派遣一輛高馬型裝甲貨車趕赴現場,惟未進入罪案現場時,輪胎已經被射穿而無法前進。
於1980年代初期,編制為由一名督察出任主管,由一名警署警長出任副主管,領導30名警長。至1988年使用第二批裝甲車後,駕駛員崗位轉由警員擔任。車長均需要接受及通過高級駕駛訓練,包括馬路駕駛、山路駕駛、上下坡、在障礙物阻擋下駕駛及推開障礙物等。
醫療隊[編輯]醫療隊主要負責為警察機動部隊基地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