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警察都查錯!凶宅漏網之魚多地政士:內政部應設官網供查 | 四維 三路 凶宅
「凶宅、輻射屋、海砂屋」等物之瑕疵查得到嗎?很抱歉,政府無提供完善查詢管道,一般來說,如果實價登錄無註記,房屋買賣過程,「凶宅」必須仰賴前屋主告知及房仲調查,「輻射屋、海砂屋」則僅能依靠網路查詢,或直接請人驗屋。專家建議,「內政部應建立官網,供民眾查詢,避免民眾權益受損。」「凶宅」買賣,依照內政部買賣契約,售屋者必須填寫「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然而,售屋者不見得是第一手屋主;房仲也必須負起查詢義務及責任,事實上,台灣30年以上老屋逾400萬戶,即使是現任里長也不見得知曉里內所有凶宅...
「凶宅、輻射屋、海砂屋」等物之瑕疵查得到嗎?很抱歉,政府無提供完善查詢管道,一般來說,如果實價登錄無註記,房屋買賣過程,「凶宅」必須仰賴前屋主告知及房仲調查,「輻射屋、海砂屋」則僅能依靠網路查詢,或直接請人驗屋。專家建議,「內政部應建立官網,供民眾查詢,避免民眾權益受損。」「凶宅」買賣,依照內政部買賣契約,售屋者必須填寫「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然而,售屋者不見得是第一手屋主;房仲也必須負起查詢義務及責任,事實上,台灣30年以上老屋逾400萬戶,即使是現任里長也不見得知曉里內所有凶宅,更何況房仲。目前機制,對於消費者相當不利。
大家或許會以為,凶宅查詢,可詢問里長、鄰居、警察等,事實上,這些里長、鄰居給予的資訊不見得正確,而管區則通常會以「個資」為由,不會協助查詢,只能說,在這樣的情況下,消費者買到凶宅,對簿公堂也不見得能全身而退。
問轄區派出所呢?警方往往以保護個資為由不協助查詢,事實上,警方資料也不見得完整,警政單位曾歷經「數位化」過程,據了解,數位化轉換過程疑有不少資料遺失,如桃園八德某透天凶宅法拍,就曾發生第一次法拍註記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第二次卻回覆法院「無相關資料可稽」的烏龍事件,該凶宅還曾佔據大篇幅社會新聞版面,且第一任屋主身分就是員警。
因為房仲如果主張已盡查詢義務,但查不到,屋主部分,除非消費者有辦法證實他「刻意隱瞞」,否則刑事詐欺罪難成立,通常也無法原屋返還、退返完整價金,往往最終歸於民事糾紛,只能主張「物之瑕疵」獲取部分價金賠償。
「輻射屋、海砂屋」,依照地方政府目前做法,曾經列管的房屋,相關檢測值都會逐年衰退,一定時間後,檢測不到相關數值,就會解除列管,同時,為了「民意」,縣市府就會撤除相關曾經列管的資訊,消費者就再也無從得知。
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其實這些問題確實相當嚴重,畢竟法院近年已出現『隱瞞凶宅資訊』判為詐欺的判決,內政部定型化契約卻依舊僅要求屋主填寫『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行政與法院判決上有矛盾,邏輯上立法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