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 | 眾議員英文
合眾國国会[1](英語:UnitedStatesCongress),通稱為美國國會,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構,位於國會大廈。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歸於国会;行政权力歸於美国总统;司法权力歸於美国最高法院。美国国会是美国的權力中樞,由經直接選舉產生的參議院议员與眾議院议员组成的兩院制度,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與人民的行为等。美国国会大厦,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合眾國国会创立于1789年3月4日,它的前身是邦联议...
合眾國国会[1](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通稱為美國國會,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構,位於國會大廈。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歸於国会;行政权力歸於美国总统;司法权力歸於美国最高法院。美国国会是美国的權力中樞,由經直接選舉產生的參議院议员與眾議院议员组成的兩院制度,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與人民的行为等。
美国国会大厦,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合眾國国会创立于1789年3月4日,它的前身是邦联议会(1781年-1789年)。美国宪法第一条指明国会的结构、权力和运作方式。国会的两院制是康涅狄格妥协的结果,试图在大州所拥护的維珍尼亞方案和小州所拥护的新泽西方案之间,达到一个平衡。两院制也代表美国制宪会议代表对直接民主的不信任。在美国宪法第一条的第二款和第三款中,他们指定众议院的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但是参议院的参议员則由各州立法机构选举(后一条款在1913年通过了美国宪法第十七条修正案之后,改为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宪法还规定众议员的任期为两年,每两年全部改选一次,而参议员任期是六年[註 3],每两年改选大約三分之一的议员。在总统选舉两年後所进行的国会选举,称为中期選舉。
国会任务[编辑]美国宪法规定國會具有立法、代表选民发言、监督、公众教育、调解冲突等不同任务,其中立法和代表权是最重要的两个任务。
立法任务[编辑]国会的主要職責是立法。在美国国内,国会是最高级的立法机构,制定影响每一个美国人的法律。立法经常需要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作出决定,例如联邦预算、医疗保险改革、枪支控制,以及战争和和平。但是,国会并不发起它最终考虑的大部分提案。大部分提案来自于执行机构,而很多其他的来自政党和利益集团。通过一系列妥协和利益交换,以及大量的辩论和讨论,提案的拥护者尝试建立一个占据多数的联盟来制定国家政策。
代表任务[编辑]代表任务包含表达议员所在选区或者州的选民的意愿和需求,也包含并代表了更广范围内的国家利益,例如环境保护。因为选民意志经常和国家政策发生冲突,代表人物经常和影响国家的立法任务发生冲突。例如,虽然实行反倾销税可能对保护某些州内的产业有利,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