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單遺失別擔心重複繳費! | 路邊停車重複開單
停車單遺失 別擔心重複繳費! 邇來民眾反映於路邊收費停車,偶有停車單遺失而遭收費員重複開單造成損失情形,路邊停車單遺失可能係強風吹落、人為惡作劇或蓄意抽取他人停車單等原因,民眾如有以上情形,無論繳費已否,均可向縣府交通處申訴退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將車輛停放於路邊收費停車格內,於正常情形下應會收到停車時間之繳費單,巡場員於第2小時續單前,會先行確認車號及格號是否正確,若發生民眾停車單遺失情形,因PDA系統上已有設定未滿一小時不予續單指令,故將依停車時間重新開立第2小時停車單,並夾單告知車主有...
停車單遺失 別擔心重複繳費!
邇來民眾反映於路邊收費停車,偶有停車單遺失而遭收費員重複開單造成損失情形,路邊停車單遺失可能係強風吹落、人為惡作劇或蓄意抽取他人停車單等原因,民眾如有以上情形,無論繳費已否,均可向縣府交通處申訴退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將車輛停放於路邊收費停車格內,於正常情形下應會收到停車時間之繳費單,巡場員於第2小時續單前,會先行確認車號及格號是否正確,若發生民眾停車單遺失情形,因PDA系統上已有設定未滿一小時不予續單指令,故將依停車時間重新開立第2 小時停車單,並夾單告知車主有停車單遺失情形,請車主注意,原則上不會有重複開單情形產生,僅有稽核員巡場時誤認尚未開單而使用另台PDA補單時,才有可能重複開單。
為了避免民眾重複繳費,縣府亦要求委外廠商於上傳資料時務必重新核對重複開單資料,並於上傳前直接挑除,但若於資料傳輸前,民眾已先行繳費,發現權益受損,仍可向縣府交通處申訴退費。
縣府交通處表示,因縣轄公有路邊收費停車場均設有收費時間及查詢電話之公告牌,民眾停車於離場時若因單據被風吹走、或遭人惡意抽單等等不明原因未發現繳費單,仍應主動查詢並繳交停車費,逾期未繳者縣府交通處將依法寄發停車逾期未繳催繳單,若仍未於期限內繳納則依法逕行舉發。
縣府交通處目前已提供網路( Http://epark.tycg.gov.tw )、語音(03-3326670)查詢停車費、銀行代扣繳及簡訊提醒的服務,並可於網路上補列印停車單據或使用信用卡繳費。會員登載服務,於停車費逾期前,將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提醒車主。另外為提升繳費便利性,於97年 8 月25日起於全省統一及萊爾富超商增設「補列印停車單及催繳單及逾期繳費」服務,只要於桃園縣境內路邊停車場所開立之停車單及催繳單,不論逾期、遭催繳或已告發,皆可隨時隨地於全國各地統一及萊爾富超商查詢及繳納停車費,相當於多了5,700 個查詢繳費據點,為全國首創最完善的停車繳費服務。 [1]
最後交通處處長趙紹廉呼籲,若確有停車事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理應繳納停車費用,如發現停車單遺失千萬不可置之未理,可打服務電話確認或前往全省統一及萊爾富超商利用「補列印停車單及催繳單及逾期繳費」服務繳費,以免逾期遭舉發,徒增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