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的良民證:善惡的一線,誰是貼標籤的人? | 良民證是什麼
網路名人館長陳之漢和蔡英文總統同框錄製莒光園地,意外引發館長有7條前科的質疑風波。館長事後出示良民證自清。圖/總統府Flickr[1] 日前,當紅網路名人館長陳之漢和蔡英文總統同框,錄製了只要當過兵(或現在正在當兵)的人都不免收看的莒光園地。 這樣的合作其實很吸睛,三軍統帥巧遇館長的企劃,相信會比傳統的莒光園地有更高的討論度;透過網路名人自帶大量粉絲,在企劃內容得當下,有助提高節目曝光機會;俗稱的打破同溫層不外如是。 不過,也因為館長名氣響叮噹,馬上引來抨擊,有人質疑他是...
網路名人館長陳之漢和蔡英文總統同框錄製莒光園地,意外引發館長有7條前科的質疑風波。館長事後出示良民證自清。 圖/總統府Flickr[1]日前,當紅網路名人館長陳之漢和蔡英文總統同框,錄製了只要當過兵(或現在正在當兵)的人都不免收看的莒光園地。
這樣的合作其實很吸睛,三軍統帥巧遇館長的企劃,相信會比傳統的莒光園地有更高的討論度;透過網路名人自帶大量粉絲,在企劃內容得當下,有助提高節目曝光機會;俗稱的打破同溫層不外如是。
不過,也因為館長名氣響叮噹,馬上引來抨擊,有人質疑他是有多項前科(刑事記錄)的人,憑什麼和總統錄製節目?館長不甘示弱、氣噗噗地去警局申請「良民證」,並在自己的直播節目上秀出證明打臉質疑他「黑黑的」輿論,對館長支持者來說或許大快人心。
但良民證是怎樣的保證?這個你我多少聽聞的名詞,會不會反而是張標籤,讓曾經犯過錯的人,永遠都得承受他人的異樣眼光呢?
什麼是「良民證」?
法律上其實沒有「良民證」的用法,這個誤會就跟「保留法律追訴權」一樣,眾口鑠金,講久了就成了大家理解的那樣。
良民證真正的名稱叫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規範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2]》,該條例由內政部作為主管機關,並委由各地的警察機關作為受理窗口,民眾如果有需要,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請自己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什麼樣的人可以申請到良民證?只要你過去清清白白、一塵不染,沒有進過地檢署或法院,又或者雖然有過刑事紀錄,但屬年少輕狂1,或是受到的處罰是相對輕微的2,也可以申請到良民證。
乍聽下很合理,只要我沒犯過錯,要取得「良民」的證明不難,各行各業找員工,當然希望來的人就算不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才,也該是身家清清白白,要求提個良民證應該也是「剛好而已」。
良民證核發依據需更精緻的立法技術
立法者當然也是良民證這麼夯的推手之一,除了上開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外,在《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3],明文規定雇主「不可以」要求員工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