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灣三館 | 墾丁灣一館評價
屏東縣合法民宿登記編號:277住宿須知:訂房前請詳細閱讀,以保障雙方權益:1.請於上午8:00-晚上10:00打電話訂房,並告知所要訂房的進出日期,房間型態,房間數,人數,聯絡姓名電話等資料,我們將馬上回覆您是否有房間。訂房專線:0910-210-4972.當日口頭訂房:若房客要求保留至下午或晚上,房客須於一小時內使用ATM轉帳訂金,否則以現場房客優先,敬請見諒不論您為以上何種方式訂房,除了當日住房客人,恕不對外開放參觀。3.經訂房確認OK後,請於1~3日內匯款。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匯款後請請來電告知保留您的權益...
屏東縣合法民宿登記編號:277住宿須知:訂房前請詳細閱讀,以保障雙方權益:1. 請於上午 8:00-晚上10:00 打電話訂房,並告知所要訂房的進出日期,房間型態,房間數,人數,聯絡姓名電話等資料,我們將馬上回覆您是否有房間。訂房專線:0910-210-4972. 當日口頭訂房:若房客要求保留至下午或晚上,房客須於一小時內使用ATM轉帳訂金,否則以現場房客優先,敬請見諒不論您為以上何種方式訂房, 除了當日住房客人,恕不對外開放參觀。3. 經訂房確認OK後,請於1~3日內匯款。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匯款後請請來電告知保留您的權益。4. 為求品質,本館不建議加床服務,如有特殊情況,加一人一晚加收$500元。
【取消訂房規定】1. 三天內取消訂房(含更改天數及房間數)恕不退訂金.恕不延期。【自住宿日起算】2. 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以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 時,可全額退回訂金或保留三個月。
【住宿規則】1. 墾丁灣為謀房客本身之安全與便利,定訂下列應注意事項,務請賜予合作,若有不便之處請多包涵:2. 進房時間為 pm 3:00 以後 退房時間為 am 11:00前。3. 4-7天前取消訂房者,可退訂金50%或換名(保留3個月)。4. 8-14天前取消訂房者,可退訂金70%或換名(保留3個月)。5. 15天前取消訂房者,可全額退回。但需扣100元手續費,或換名(保留3個月)。6. 本店嚴禁酗酒、喧嘩、轟趴、嗑藥、放鞭炮,一經發現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