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 | 羅湖環保場2018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居环境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1日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增进市民的蓝天幸...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居环境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1日
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增进市民的蓝天幸福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和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大气质量,保持“深圳蓝”的亮丽城市名片,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深圳”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
2018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26微克/立方米。为实现该目标,综合实施PM2.5浓度目标控制、城区物流电动化、柴油车改造、机动车综合提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工业源减排、绿色港航、绿色施工、绿色生活和不利天气应对等“十大工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为125项任务,全部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和完成节点。
二、重点工作
(一)PM2.5浓度目标控制工程。
明确各区(含新区,下同)2018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目标,具体为:福田区24.9微克/立方米、罗湖区26.6微克/立方米、盐田区22.5微克/立方米、南山区26.5微克/立方米、宝安区29.6微克/立方米、龙岗区27.7微克/立方米、龙华区33.3微克/立方米、坪山区29.4微克/立方米、光明新区33.5微克/立方米、大鹏新区23.2微克/立方米。
(二)城区物流电动化工程。
1.轻型柴油车电动化项目。
制定鼓励性政策,2018年5月1日起,新增营运类轻型货车全部为纯电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2万辆营运类轻型柴油车。(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制定鼓励性政策,2018年12月31日前,推动1万辆非营运类轻型柴油货车置换为纯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