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inn旅館集團: | 旅館會員
■168旅館事業集團會員規約 第1條(定義) 本規約中用詞意義如下 (1)「會員」係指同意本規則後依照指定方式登錄註冊為168旅館事業集團會員之個人。(2)168旅館事業集團(以下簡稱本集團)、168Motel&百老匯Motel及經本公司另行指定的相關企業之集合體。此外,經指定為本集團之旅館將不定時更新。(3)「服務」係指本集團現行或未來所經營的各種網站(以下簡稱集團網站)及其提供各項會員服務。(4)「交易」泛指會員因利用集團的伺服器或經由本服務連結至其他網站所提供的各式購物、拍賣、競標、遊戲、訂房...
■168旅館事業集團會員規約 第1條(定義) 本規約中用詞意義如下 (1)「會員」係指同意本規則後依照指定方式登錄註冊為168旅館事業集團會員之個人。(2)168旅館事業集團(以下簡稱本集團)、168Motel& 百老匯Motel及經本公司另行指定的相關企業之集合體。此外,經指定為本集團之旅館將不定時更新。(3)「服務」係指本集團現行或未來所經營的各種網站(以下簡稱集團網站)及其提供各項會員服務。(4)「交易」泛指會員因利用集團的伺服器或經由本服務連結至其他網站所提供的各式購物、拍賣、競標、遊戲、訂房、搶購參加抽獎等類屬產生商品買賣或服務提供關係之行為。 (5)「服務提供者」係指本集團各館、合作廠商者等商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或個人。「服務提供者」係指在樂天市場開店的店家、拍賣網中的賣家、集購的邀請者等商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或個人。 (6)「會員資料」係指會員提供給本集團各館的相關會員個人資訊及各項交易資料。(包括依第11條所蒐集到的資料。)
第2條(168會員) 1.會員可依照本集團所制定的條件,使用集團網站的各項服務。但有時必須另行登錄或同意本集團各公司另行規定的特約事項。
2.會員不得將根據會員地位或透過使用服務所取得本集團所賦予的一切權利,任意折讓、轉讓、轉借、抵押、設定負擔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移轉他人或加以處分。
第3條(規範主體及時點)本規約適用於所有168會員,於完成登錄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所提供的會員服務時起,皆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遵守本規約的所有規定。
第4條(會員登錄註冊手續) 1.同意遵守本規約並依規定申請入會的申請者,於完成規定的登錄手續後,即具有會員資格。會員登錄手續一律由本人親自辦理,代理登錄者概不予承認。此外,過去曾被取消會員資格,以及經本集團判斷不適當者,可能無法通過會員之申請。 2.進行會員註冊程序時,請詳讀注意事項,並在必要欄位填妥必要事項。 3.未滿十八歲之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