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用統一發票 |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報帳
小規模營業免用統一發票台灣統一發票制度實施於民國40年,政府當初藉由民眾對中獎的預期心理,希望讓民眾能自發要求商家開立發票,以達到增加國庫營業稅收的目的,統一發票制度一直到今天仍然在實施中。有關商家/行號要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的實用重點,本網歸納如下:[1][2]1小規模營利事業才可能可以免用統一發票一般認定免用統一發票的標準是每月銷售額要未達新台幣20萬元。但經財政部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銷售額即使有大於每月20萬,仍可能可以被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例如:有的供應大眾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
小規模營業免用統一發票
台灣統一發票制度實施於民國40年,政府當初藉由民眾對中獎的預期心理,希望讓民眾能自發要求商家開立發票,以達到增加國庫營業稅收的目的,統一發票制度一直到今天仍然在實施中。有關商家/行號要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的實用重點,本網歸納如下:
[1][2] 1小規模營利事業才可能可以免用統一發票
一般認定免用統一發票的標準是每月銷售額要未達新台幣20萬元。
但經財政部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銷售額即使有大於每月20萬,仍可能可以被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例如:有的供應大眾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店家被認定没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的行號,就算銷售額已經超過每個月20萬元的門檻,仍有可能獲准免用統一發票。
反之,月銷售額即使小於每個月20萬,但如果營業面積大、資本額不低、員工人數多、屯貨量大,或因為所在地區之故,國稅局也不一定會核準免用統一發票。例如,飲店連鎖加盟業被國稅局認為是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的,國稅局將輔導使用統一發票 [3]。
根據經驗,銷售額不是唯一核定是否能免用統一發票的唯一標準,還是要看營業性質及營業規模,由稅務人員來決定能不能免用統一發票。例如:店家備有POS機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就會被國稅局認定是具有開立發票能力甚至有開立電子發票能力的商家,因此須依法開立統一發票。
2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營業稅率為核定營業額的1%
使用統一發票的公司或行號的營業稅是進項和銷項憑證相抵之後的5%,每兩個月要申報一次營業稅。若是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營業稅率則由國稅局依營業的地點、面積及行業別核定的營業額來乘以1%計算查定稅額,由國稅局會主動開單寄稅單給您,你每三個月( 1 月、4 月、7 月、10 月)填發繳款書通知到銀行或便利商店繳稅。
3免用統一發票也應該記金流帳
既然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店舖没有規定要設帳目,業主可自行申報營業稅,也就不必為了申報營業稅為目而委外記帳[3](花錢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