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鎮 | 社頂維基百科
座標:22°00′14″N120°44′50″E/22.003858°N120.747299°E/22.003858;120.747299恆春鎮(臺灣話:Hêng-chhun-tìn;阿美語:Palidaw)隸屬於臺灣屏東縣,位於恆春半島南端,是臺灣本島最南端的行政區。東北鄰滿州鄉,西北接車城鄉,東臨太平洋(菲律賓海),西臨台灣海峽(南海),南臨巴士海峽(呂宋海峽),境內的鵝鑾鼻燈塔為臺灣本島最南端。恆春鎮舊稱「瑯嶠」、「琅𤩝[註1]」,係音譯自排灣語Ljungkiaw[1],意為蘭花,係因該地氣候溫暖,早期西側海岸曾遍布蘭科植物而得名[2],舊時曾為琅𤩝十八社。在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沈...
座標:22°00′14″N 120°44′50″E / 22.003858°N 120.747299°E / 22.003858; 120.747299
恆春鎮(臺灣話:Hêng-chhun-tìn;阿美語:Palidaw)隸屬於臺灣屏東縣,位於恆春半島南端,是臺灣本島最南端的行政區。東北鄰滿州鄉,西北接車城鄉,東臨太平洋(菲律賓海),西臨台灣海峽(南海),南臨巴士海峽(呂宋海峽),境內的鵝鑾鼻燈塔為臺灣本島最南端。
恆春鎮舊稱「瑯嶠」、「琅𤩝[註 1]」,係音譯自排灣語 Ljungkiaw[1],意為蘭花,係因該地氣候溫暖,早期西側海岸曾遍布蘭科植物而得名[2],舊時曾為琅𤩝十八社。在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沈葆楨奏請清廷在此地築城牆並立縣,是屏東地區最早的縣治,並因此地氣候溫暖四季如春,將其改名為「恆春」[3]。福建籍上書房總師傅蔡新曾受嘉慶賀壽匾題,「綠野恆春」四字,許為追念同鄉耆老。
每年約九月到次年三月,來自西伯利亞的季風順著高聳的中央山脈向南吹,到了恆春半島時由於山脈陡降,季風順著地形加速吹向海洋,形成了風勢強勁的「落山風」。由於陽光充足加上強烈乾熱的落山風,造就了適合栽種的洋蔥盛產。此外恆春在1901年引進了瓊麻,用以製造繩索、麻袋等民生用品,在日治時代的殖民經濟上佔有重要地位,曾博得「東洋之光」的美名,雖然現已沒落,但瓊麻也成了恆春的標誌。
舊稱「瑯嶠」另有寫做「郎嶠」、「瑯𤩝」等。荷蘭人則有記做「Lonkiauw」、「Lonckjau」、「Lonckijou」等。1875年(光緒元年)設城時,取當地常春的氣候稱之「恆春」。此外,恆春城所在地另有一個古名為「猴洞」。[4]
清治時期光緒元年(1875)設恆春縣,故留有恆春縣城。日治時期為高雄州恆春郡郡治,設恆春街。戰後改制為屏東縣恆春鎮至今。墾丁國家公園大部均在本鎮境內,並以鎮內地名「墾丁寮」命名,墾丁寮聚落所在之墾丁大街目前仍為遊客觀光之餘休憩用餐之處。
2008年電影《海角七號》以本鎮為舞台,唯片中所提及之地名「恆春郡海角七番地」為虛構,實際上本鎮歷史上並無任何與「海角」有關的地名或行政區劃。
氣候[編輯]恆春依柯本氣候分類法定義屬熱帶季風氣候,終年氣候溫和,溫差較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