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芝麻大酒店 | 芝麻飯店事故
籌建編輯1965年,行政院頒定「石門水庫觀光事業以鼓勵民間投資為原則」方針,山坡地租金以公告地價4%收取,開始帶動當地娛樂、觀光業[1]。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准許由淹沒區民眾在水域經營遊湖事業、開放捕魚就地供應沿湖餐廳,連帶吸引等多家飯店相繼進駐後池堰上方,旅館建築與大壩相互輝映,吸引不少遊客光顧[2]。隨著台北、中壢間的中山高速公路通車及桃園國際機場興建,石門水庫逐漸形成條件優厚的國際觀光勝地[3]。1974年,華美建設負責人張克東以「大眾集資,專家經營」的方式,宣傳在石門水庫旁投資興建石門芝麻大酒店[4][5]。...
籌建編輯1965年,行政院頒定「石門水庫觀光事業以鼓勵民間投資為原則」方針,山坡地租金以公告地價4%收取,開始帶動當地娛樂、觀光業[1]。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准許由淹沒區民眾在水域經營遊湖事業、開放捕魚就地供應沿湖餐廳,連帶吸引等多家飯店相繼進駐後池堰上方,旅館建築與大壩相互輝映,吸引不少遊客光顧[2]。隨著台北、中壢間的中山高速公路通車及桃園國際機場興建,石門水庫逐漸形成條件優厚的國際觀光勝地[3]。1974年,華美建設負責人張克東以「大眾集資,專家經營」的方式,宣傳在石門水庫旁投資興建石門芝麻大酒店[4][5]。張克東招待李亦海等榮民來石門遊玩時,說為答謝勞苦功高的退役榮民及分享利潤給大眾,特辦理「榮民同志優利存款」,除比照銀行利率外,加給紅利,以改善榮民生活,說服這群榮民把退伍金、撫卹金及積蓄都投進去[6]。此銷售模式為臺灣REITs的首創[7],集資新臺幣四億五千萬元[8]。
1974年10月公開銷售,整座酒店分為六百個持分單位,每一單位售價為新臺幣四十萬元。訂購者除擁有持分產權之外,華美建設並保證其享有「累進收租」及「超額還本」之利。亦即投資者在五年期間,每一年所得到的租金,依序為四萬、五萬、六萬、七萬、七萬元,共計可得廿九萬元的租金。五年租賃合約期滿後,可續約五年或轉售,轉售時每一單位華美建設將以不低於六十萬元(即原價的150%)的價格收回。由於這種投資報酬率高,再加上華美建設之前實現華美大廈五年對本的諾言,石門芝麻大酒店的持分單位在二個半月內即銷售一空。[5]
1974年12月15日酒店破土興建,張克東主持,各機關首長、桃園縣各界人士、臺北市工商界人士、北部及中南部顧客等二千餘人應邀前往觀禮。華美建設改變以往一向採用鐵鏟破土的慣例,改用按鈕電動爆破方式進行,並施放高空煙火、空飄氣球。[3]
落成編輯1976年8月14日下午3點舉行落成開幕典禮,由張克東主持,並請何應欽啟鑰,政府首長、民意代表、旅遊業暨來賓五千餘人應邀觀禮[8]。
建築八層樓高,全長二百五十七公尺,純白的外貌在青山翠林之間,極為醒目[9]。酒店前擺了一座木彫,圖案是載滿木材的牛車,題字取自孫中山名言「吾心信其可行,則移山填海、必有可成之日……」,意味著做事業就要有牛馬精神,任重道遠[10]。
裝潢採用中國風味,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