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垃圾自己燒?離島需要蓋焚化爐嗎? | 一縣市一垃圾焚化廠
過去幾年,縣市間的垃圾大戰屢屢上演,去年又發生多起爭議,甚至連同一縣市的不同鄉鎮都出現政策不同調,雲林、南投與金門一度出現垃圾成山,無處可去的慘況。沒有焚化爐只能當二等公民?部分縣市的垃圾問題已延燒多年、遲遲無法妥善解決,經過去年的風波,這些地方要求自建焚化爐、「自己的垃圾自己燒」呼聲再起,也有報導稱之所以出現垃圾大戰,主要原因是沒有落實「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政策,才讓沒有焚化爐的縣市成為二等公民。實際上,「一縣市一焚化爐」是1990年代的政策,2002年間郝龍斌擔任環保署長任內一度積極落實,不過,隨...
過去幾年,縣市間的垃圾大戰屢屢上演,去年又發生多起爭議,甚至連同一縣市的不同鄉鎮都出現政策不同調,雲林、南投與金門一度出現垃圾成山,無處可去的慘況。
沒有焚化爐只能當二等公民?部分縣市的垃圾問題已延燒多年、遲遲無法妥善解決,經過去年的風波,這些地方要求自建焚化爐、「自己的垃圾自己燒」呼聲再起,也有報導稱之所以出現垃圾大戰,主要原因是沒有落實「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政策,才讓沒有焚化爐的縣市成為二等公民。
實際上,「一縣市一焚化爐」是1990年代的政策,2002年間郝龍斌擔任環保署長任內一度積極落實,不過,隨著垃圾分類、資源回收逐步落實,2005年,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時正式宣布停止此一政策。
自1984年興建第一座垃圾焚化廠後,台灣目前共有26座焚化爐,扣除沒有營運的台東、雲林2座,按環保署統計,營運中的24座焚化爐每年可以處理650萬噸垃圾,量能遠高於全國的家庭垃圾總量420萬噸,若能有權責單位統一調度,不應出現部分縣市垃圾難以處理的情形才是。
代燒垃圾的條件太高問題出在,各焚化廠的歲修時間不一,縣市態度也很關鍵,如果有焚化爐的縣市動輒調漲處理費,並要求回運高比例的「底渣」,如何被解讀是樂意代燒外縣市垃圾?
以金門為例,去年為處理當地垃圾,地方黨政人士總動員,努力在台灣本島縣市找尋協助處理的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開出條件:每處理1公噸垃圾,金門縣環保局必須回運1.76公噸底渣,台北市政府同樣要求,每代燒1公噸垃圾須回運1.67公噸底渣,以符合議會之附帶決議,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台北市「救急不救窮」,並非常態性代燒外縣市垃圾。
北高其實並非特例,隨著地方意識抬頭,沒有焚化爐的縣市,包括新竹縣、南投縣、花蓮縣、金馬澎三離島、以及有焚化爐而未營運的台東、雲林,多少都面臨有焚化爐縣市的不合理要求。
以垃圾焚化後產生的「底渣」來說,1噸垃圾約產生0.15-0.2公噸的「底渣」,換算金門委由北高代為處理的垃圾,等於金門運送1000噸垃圾,約產生200公噸的底渣,但卻要回運1700公噸,問題是,金門當地並沒有再利用廠可以處理回運的「底渣」,只好再花錢委請本島縣市代為處理。
就有焚化爐的縣市來說,這是維護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