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 | 文化部青年創作補助110
簡介為培育國內文學創作新秀、提升臺灣文學創作能量對象年滿二十歲至四十歲(民國90年~70年出生),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專案期程審查期間:2021年12月31日00:00:00相關費用每案最高獎勵:0~420000 內容一、獎勵條件:(一)創作文類不限,須為全新文學創作,且使用中文或其他臺灣本土語言。(二)創作期程以一年為原則,計畫因故辦理展延,展延期限最長為一年,並以一次為限。(三)鼓勵類型小說創作,如推理、法律、醫學、犯罪、科幻、奇幻、驚悚、歷史、武俠等主題。 二、補助對象:年滿二十歲至...
簡介
為培育國內文學創作新秀、提升臺灣文學創作能量
對象
年滿二十歲至四十歲(民國90年~70年出生),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專案期程
審查期間:2021年12月31日 00:00:00
相關費用
每案最高獎勵:0~420000
內容
一、獎勵條件:(一)創作文類不限,須為全新文學創作,且使用中文或其他臺灣本土語言。(二)創作期程以一年為原則,計畫因故辦理展延,展延期限最長為一年,並以一次為限。(三)鼓勵類型小說創作,如推理、法律、醫學、犯罪、科幻、奇幻、驚悚、歷史、武俠等主題。
二、補助對象:年滿二十歲至四十歲(民國90年~70年出生),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三、獎勵內容與金額:(一)基於避免政府獎補助資源重複原則,同一或類似之計畫已獲得文化部及附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中央政府其他機關(構)等獎補助者,不再重複給予獎勵金。(二)每案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四十二萬元。
四、申請日期與方式: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統一採線上申請[1]。
五、本案採匿名評審,請勿於計畫書露出個人學經歷等資料。
六、聯絡人:蔡先生,電話: 02-85126475 /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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