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旅行篇》馬來西亞旅遊注意事項官方版 | 馬來西亞旅遊治安
簽證須知:※自2015年9月15日起馬國政府給予國人免簽入境馬來西亞待遇,停留期限30天,惟不得延期。※由馬來西亞幅員遼闊,各地移民局接獲該免簽政策通告之時間或有落差,建議國人以免簽方式入境,應注意移民官給予停留期限以免逾期停留。※所有入境馬國之國人須符合以下規定:持有30日內之回程機票或前往第三國機票、訂位紀錄紙本、護照效期六個月以上、停留馬來西亞期間足夠財力證明(每日100美金)(實際情形以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公告為准)。※此措施不適用於外交及公務護照持有者。※國人預計停留馬國超過30天者,仍須先向馬來西亞友...
簽證須知 :
※自2015年9月15日起馬國政府給予國人免簽入境馬來西亞待遇,停留期限30天,惟不得延期。
※由馬來西亞幅員遼闊,各地移民局接獲該免簽政策通告之時間或有落差,建議國人以免簽方式入境,應注意移民官給予停留期限以免逾期停留。
※所有入境馬國之國人須符合以下規定:持有30日內之回程機票或前往第三國機票、訂位紀錄紙本、護照效期六個月以上、停留馬來西亞期間足夠財力證明(每日100美金)(實際情形以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公告為准)。
※此措施不適用於外交及公務護照持有者。
※國人預計停留馬國超過30天者,仍須先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事先申請簽證。按免簽證待遇僅給予「赴馬國觀光旅遊、短期商務及社會參訪活動之國人,以其他事由如工作(包括機器設備維護及安裝)、求學或長期商務赴馬者,均需依實際目的申請不同類別之簽證,切勿濫用或誤用馬國免簽證待遇」,蓋馬國各入境關卡移民局官員具有極大之裁量權,持照者倘被查覺於短期內曾多次以免簽證方式入境馬國,將被認定為利用免簽證從事觀光旅遊以外之活動,而被拒絕再入境,羈留機場交由航空公司遣返其原出發地。敬請特別注意,以免被馬國移民局遣返留下不良記錄,影響申請再次入境馬國簽證。
※自104年11月3日起,除公務及禮遇簽證仍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簽證處申請外,其餘簽證改由「馬來西亞簽證申請中心」受理。
※種類:2個月內多次入境觀光簽證。
※辦理2個月內多次入境觀光簽證所需證件:
護照正本(六個月以上效期)
申請表
二吋大頭白底彩色照片二張(一年內近照)
簽證費新臺幣 240元及簽證辦理費新臺幣1,680元(含稅)
※第一段收件時間:09:00至12:00,發件:當天15:00至17:00
第二段收件時間:14:00至16:00,發件:隔天15:00至17:00
※詳細情形:請洽馬來西亞簽證申請中心Visa Malaysia Application Center(VMAC)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