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區前港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零時起實施 ... | 前港公園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三三二二四0五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士林區前港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零時起實施一般日單一費率與假日尖離峰差別費率收費管理。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星期一至星期四:凌晨零時至下午二十四時止採採戊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二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二)星期五至星期日:凌晨零時至二時止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三十元(...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三三二二四0五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士林區前港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零時起實施一般日單一費率與假日尖離峰差別費率收費管理。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星期一至星期四:凌晨零時至下午二十四時止採採戊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二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二)星期五至星期日:凌晨零時至二時止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三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凌晨二時至下午十九時止採戊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二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下午十九時至二十四時止,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三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三)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凌晨零時至二時止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三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凌晨二時至下午十九時止採戊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二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下午十九時至二十四時止,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三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二、小型車全日月票維持每月四、八00元不變。 三、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三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二證須同一人)享小型車全日停車月票八折優惠,為每月三、八四0元。 四、小型車日間月票維持每月三、六00元不變,限上午七時至下午十九時止使用,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五、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二十四小時收費管理。 六、實施日期: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零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