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須知 | 暨大停修
學士班學生須知學士班採學年學分制,其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學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學分者,得延長一學期至二學年畢業。學生成績優異,在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准提前畢業。成績優異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一、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二、總平均成績名次在本系同班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128學分,請參考〔課程資訊〕必選修科目一覽表https://dfll.ncnu.edu.tw/p/412-1027-942.php?Lang=zh-tw[1]。全校共同課程及通識領域課程修習規定:A、共同課程(共15學分)1.英文(6學分):大...
學士班學生須知
學士班採學年學分制,其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學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學分者,得延長一學期至二學年畢業。學生成績優異,在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准提前畢業。成績優異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一、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二、總平均成績名次在本系同班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128學分,請參考〔課程資訊〕必選修科目一覽表 https://dfll.ncnu.edu.tw/p/412-1027-942.php?Lang=zh-tw[1]。
全校共同課程及通識領域課程修習規定:A、共同課程(共15學分)1.英文(6學分):大一至大二下學期,每上、下學期各修習2學分。英文課程免修規定請至語文中心網頁查詢 https://ltrc.ncnu.edu.tw/web/law/law.jsp?cp_id=CP1668387158482[2] 。2.國文(4學分):分上、下學期修習,各2學分,共4學分。僑外生依入學華語文能力測驗結果,得以修習「僑外生華語文」抵免國文。3.社會服務學習(2學分):分上、下學期修課,各1學分,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4.大一體育(1學分):大一上學期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大一下學期依運動項目分班,自由選課。每學期各0.5學分。因身心障礙不適合基礎體適能課程者得選擇適應體育班。5.特色運動(2學分):畢業前應修至少2項特色運動(含射箭、高爾夫球、游泳、國際標準舞、網球、船艇)。自二年級起始得選課,每學期限修一項。因身心障礙不適合特色運動課程者得選擇適應體育班。B.通識領域課程(共16學分):分人文、社會、自然及特色通識四領域,每領域至少修習4學分。C.通識講座:應於畢業前至少出席6場通識講座。
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第一至第三學年不得少於十二學分,並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學生若因情況特殊,經系主任核可者,得於當學期加選或減選一至二科。第四學年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同一上課時間不得修習二科以上之科目,違者各該科目均以零分計算。本系同一科目如有分組授課,學生需上、下學期修習相同班別。下學期若有特殊情形需改選班別者,則需先經任課教師同意再經系上核准。
(一)大一新生:可超修26.5學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