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必看! 【全台灣幼兒園違規紀錄地圖】 v3.0 | 惡質幼兒園名單
年輕爸媽養育小孩不容易,如果小孩送進幼兒園卻發生不可控制的意外,就是更大的遺憾像是惡質超收費用、不當體罰、師資不符、人手不足、甚至小孩無故發現瘀青傷痕、食物中毒等等爸媽對於幼兒園的資訊實在不容易掌握,除了口耳相傳的師資口碑之外幼兒園的來歷、違規紀錄幾乎一無所知,幸好現在有公開資訊可讓你查詢 這一份【全台灣幼兒園違規紀錄地圖v3.0】,清楚的紀錄下各縣市「全台灣有違規紀錄的幼兒園」找不到政府公佈的違規資訊嗎?我們通通幫您整理到地圖上了!資訊包含:園名、地址、違規事項&年份、負責人、是否有改名。...
年輕爸媽養育小孩不容易,如果小孩送進幼兒園卻發生不可控制的意外,就是更大的遺憾
像是惡質超收費用、不當體罰、師資不符、人手不足、甚至小孩無故發現瘀青傷痕、食物中毒等等
爸媽對於幼兒園的資訊實在不容易掌握,除了口耳相傳的師資口碑之外
幼兒園的來歷、違規紀錄幾乎一無所知,幸好現在有公開資訊可讓你查詢
這一份【全台灣幼兒園違規紀錄地圖 v3.0】,清楚的紀錄下各縣市「全台灣有違規紀錄的幼兒園」
找不到政府公佈的違規資訊嗎? 我們通通幫您整理到地圖上了!
資訊包含:園名、地址、違規事項&年份、負責人、是否有改名。點擊這個網址就可以看到違法園所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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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幼兒園違規名單 」
法規來源:
➡️各縣教育局處需以1.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4條第2項,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本法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以罰鍰、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2.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39條第2項,幼兒園違反本條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以罰鍰、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各縣市社會局應以兒少法第49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身心虐待,違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資料為政府公告,本版加以重新整理註解,提供家長參考,資料將不定期更新。
惡質幼兒園的秘密[1] 即將成立社團,社團將是私密社團
那誰能夠加入?
我這裡先預告大家幾個我想到的基本條件,也歡迎大家給我意見。
一、【只要能夠證明你是家長,或者是即將是家長】
因為社團裡面主要講什麼?講有哪些托嬰中心、幼兒園、補習班有違法,你不是家長進來只會覺得很無聊。
二、【只要你是被園所受害的老師,或者學校有違規的老師】
老師才是整個環節的現場第一人員,沒有老師什麼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