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港官員喝花酒收賄包庇廠商遭重判12年半工作沒了 | 蘇澳港工程處
港務公司蘇澳[1]港營運處督導方碩堂、技術員王國銘,接受廠商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酒店[2]、收受賄賂,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判方7年、王12年6月徒刑,均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蘇、王被監察院認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而彈劾,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判方、王撤職,各停用1年、3年確定。 判決指出,蘇澳港航道工程得標廠商被交通部施工查核發現諸多違失,為求工程順利進行,多次交付方碩堂、王國銘各1萬5000元賄款,並招待2人到有女陪侍的酒店飲宴;另王也擔任蘇澳港杜鵑颱風災害整建工程擔任監工,明知工程未依契約設計圖說施作,也接受廠...
港務公司蘇澳[1]港營運處督導方碩堂、技術員王國銘,接受廠商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酒店[2]、收受賄賂,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判方7年、王12年6月徒刑,均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蘇、王被監察院認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而彈劾,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判方、王撤職,各停用1年、3年確定。
判決指出,蘇澳港航道工程得標廠商被交通部施工查核發現諸多違失,為求工程順利進行,多次交付方碩堂、王國銘各1萬5000元賄款,並招待2人到有女陪侍的酒店飲宴;另王也擔任蘇澳港杜鵑颱風災害整建工程擔任監工, 明知工程未依契約設計圖說施作,也接受廠商招待到有女陪侍酒店飲宴並收賄。
蘇、王就「3號管制站圍籬及冷氣整修工程」等10萬元以下工程,有核定底價、指定廠商議價及施作的權責,李姓廠商為求能取得工程,2016年3月17日、4月14日招待2人到有女陪侍酒店、卡拉OK飲宴。
王國銘擔任蘇澳港碼頭護舷整修工程監工,方碩堂也負責審核該工程,廠商為求協助工程順利施工、驗收免受刁難,2016年8月31日、12月9日招待2人到有女陪侍酒店飲宴;另王國銘於蘇澳港四號通棧整修工程案中,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居間幫廠商協調,並於2016年 10月26日至12月初期間,接受廠商7萬元賄款,接受廠商招待到有女陪侍卡拉OK及酒店飲宴。
王國銘另就通棧遮雨棚及車棚拆除工程,交給同一廠商以不同名義施作,再11度接受收受5000元至2萬元不等賄款,並到有陪侍的酒店飲宴1次;2016年10月梅姬颱風[3]過後,蘇澳港「3號崗哨鐵拉門及港區鐵門修復工程」,蘇、王採限制性招標,並在招標前讓廠商使用王國銘的電腦製作施工預算書、詳細價目表等標案文件,再簽准為緊急採購,並包庇廠商以2 家公司名義虛偽比價並得標,廠商為感謝蘇、王,2016年11月17日招待至有女陪侍酒店飲宴;同年12月1日招待王至酒店飲宴。
高院更一審認為,蘇、王均否認犯罪,指飲宴和職務沒有對價關係,但根據卷內證據等不採信2人說法,今依貪汙等罪判方7年徒刑、王12年6月徒刑,均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蘇澳港。圖/台灣港務公司提供
References 蘇澳 (udn.com) 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