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瑞光社會住宅受理申請承租。 | 內湖公宅抽籤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發文字號:北市都服字第1103032470號附件:附件3-申請書2式、附件4-切結書1式、附件2-分級租金補貼說明表1式、附件1-103年8月12日臺北市大內湖科技園區次核心產業使用許可回饋規定細部計畫案主旨:公告本市瑞光社會住宅受理申請承租。依據: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租賃標的及租期:(一)標的座落: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1、3、5號等。(二)基地規模:地上14層、地下4層。(三)戶數與坪型:共計389戶。1、套房型(15坪、17坪):56戶(含...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北市都服字第1103032470號
附件:附件3-申請書2式、附件4-切結書1式、附件2-分級租金補貼說明表1式、附件1-103年8月12日臺北市大內湖科技園區次核心產業使用許可回饋規定細部計畫案
主旨:公告本市瑞光社會住宅受理申請承租。
依據: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標的及租期:
(一)標的座落: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1、3、5號等。
(二)基地規模:地上14層、地下4層。
(三)戶數與坪型:共計389戶。
1、套房型(15坪、17坪):56戶(含無障礙戶23戶)。
2、一房型(15坪、17坪、19坪):248戶。
3、二房型(27坪、29坪、30坪):66戶(含無障礙戶2戶)。
4、三房型(35坪、36坪、40坪):19戶(含無障礙戶1戶)。
(四)租期規定: 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每期租期最長3年,承租人於租期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者,得申請續租,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6年;以低收入戶、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或原住民族戶申請承租,且續租時仍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總租期得延長為12年。續租時如經本局審查不具特殊情形或身分,但仍符合本市承租資格者,續租規定比照一般戶辦理。
二、租賃對象之申請條件及資格(為求公平性,相關審查倘未...